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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流泪哭诉”:如何让受助者走出僵局?

作者:王诗涵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2年03月17日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作家陈岚与江歌母亲江秋莲间的对峙引发社会热议。3月10日,江母在微博平台发长文投诉“作家陈岚”对其长期造谣诽谤并引导网暴;陈岚则在回应中指出江母募集善款金额巨大,并从事高利贷等营利活动,要求其公布受捐及支出明细并详细说明;江母否认了高利贷一事并解释原委。

3月13日,江母发布视频,她在画面中哭诉着请求相关部门调查其资金来源与支出,称自己搞不清楚善款明细,很多支出都没有票据。

江歌母亲选择的回应方式,为什么是在镜头前“流泪哭诉”?或许,面对对方的质疑和诘问、有备而来的“证据”列举,身陷舆论压力之中,她无法立即理清自己数年来的收支作为反驳,只能以一种相对能引发共情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立场。

江母的眼泪,反映出被害人家属群体面对社会捐助的窘迫和无奈。

窘迫之处在于,社会捐助是被害人家属不得不依赖的经济援助。面对突如其来的悲剧,被害人家属在后续“讨回公道”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经费支持,以维持长时间诉讼的开销。尤其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面对复杂的案情和维权方式,如果没有社会捐助,会令诉讼之路寸步难行。江母曾在微博中写道,“昂贵的跨国律师费、翻译费、旅途费等等费用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得我透不过气。”她也曾讲述自己为诉讼多次向亲友借款。

无奈之处在于,从法理和人情的角度上看,让被害人家属公开受捐明细的要求实属“严苛”。首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慈善法只对慈善组织及其确定的受益人明确了公开捐赠明细、捐赠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善款的使用情况。而对于江母这样的情况,属于个人直接所得善款,大部分来源于个人的自愿无偿赠与行为,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公开;除非江母是慈善组织确定的受益人,则需要公开其善款及使用明细。其次,自行公开明细的难度较大。多年以来,江母所受善款渠道来自支付宝、微信号、银行账号、微信打赏、网络筹款平台等,来源和次数繁多,不具备记录受捐收支明细的意识和能力也无可厚非。

我们固然要推己及人,理解被害人家属的困境。但是,陈岚所提出的质疑也不容忽视。根据周垂坤律师的观点,慈善活动的本质在于“扶贫、济困”,应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利益、违背社会公德,出于维护捐赠者知情权的考量,来源于个人的直接捐款可以选择公开,并应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且不得用于营利目的。因此,既然江母曾在公开平台承诺筹款用于为江歌讨公道,当下受到“放高利贷”的质疑,已涉嫌改变了善款用途。建议其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也是合理的。

在伦理与法律的中间,是否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建立并完善对被害人家属的救助机制?例如,成立专门的基金会,以专业力量帮助被害人家属更快、更公开地募集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同时,社会机构也能作为一种中介力量,对使用善款的行为进行监督,使善款使用过程更透明,一旦有违法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并监管,面对舆情危机也能及时帮助信息公开。又如,建立信息分享与互助平台,借助社会力量对当事人提供帮助等。

倘若拥有选择的权利,没有人会在“失去至亲”和“接受社会捐助”中选择前者,被迫抽离于安稳幸福的生活,背负着沉重,走向一条不知归期的征途。当命运的苦痛发生在他人身上,在法律未禁止的范围内,社会公众理应给予慷慨的帮助、包容和体谅。

目前,江母已公开要求审计其受捐收支明细。3月14日,对峙双方也在微博上达成了“对簿公堂”的“共识”。江母是否接受了千万元巨额捐款?又是否实施了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相信后续结果会给公众一个交代。

【责任编辑: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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