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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疫苗接种率要遵循法治原则

作者:舒年 来源:工人日报2021年07月17日

近期,个别地方发布公告,称从某个日期开始,禁止没有禁忌症证明的未接种新冠肺炎疫苗人群,进入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商场超市、车站等在内公共场所,采取上述措施的方法是通过查验当地健康码中的接种记录来实现。这样的公告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了舆论质疑。要知道,国家卫健委多次强调,接种疫苗不能搞“一刀切”,并指出个别地方组织工作“存在管理简单化现象”,而在通行方面,应当一码通行而不能码上加码。

此类“禁入”公告的发布方基本是县一级,其本意是提高当地疫苗接种率,尽快筑牢免疫防线。但问题是,以“未接种禁入公共场所”的方式来提高疫苗接种率,显然突破了法治框架下的行政权力边界。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而“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的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而不是县一级相关部门。更何况,在当地没有发生疫情的情况下,禁入公共场所本身也有违法治,比如有的地方出台措施,称儿童户口本内如果有居民未接种疫苗,该儿童将“暂缓入学”,不知道想出这条措施的人,是否了解《义务教育法》?

事实上,面对舆论质疑,有的地方自己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之处,修改了相关公告,将“禁入”改成“查验”和“劝导接种”。问题所在之处不仅是有违法治,也难以实际执行,且不论“土政策”下的“禁忌证明”会不会变成一种奇葩证明,单说“禁入”本身也会对地方经济、人员流动和基层社会治理产生不利影响。试想一个外地旅客到了当地,如果在该省的健康码上查不到跨省接种记录,或者难以出具当地认可的禁忌证明,很可能陷入车站进不去、旅馆进不去、饭馆商店进不去的境地。这可不是开玩笑,完全按照公告认真执行起来就会是这个结果,笔者认真收集了哪些地方出台了“禁入性”措施,这样的地方,日后是万万不敢去的。对于执行层面的质疑,有的地方不得不在“原则上”这三个字上“敲黑板”,找个台阶。

提高疫苗接种率,有助于尽快筑牢免疫防线,但采取极端措施,显然暴露了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法治意识不强,能力水平有限。到目前为止,全国接种率超过90%的区县也不少见,不妨向这些地方取取经,学学疫情防控和社会治理的科学经验。

【责任编辑:何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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