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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入职体检……毕业求职处处有坑?检察官的“防骗指南”来了

作者:杨柳 徐晴子 李一凡 王翊乔 来源:正义网2021年07月17日

如何鉴别招聘广告的真伪?岗前培训、入职体检暗藏骗局?“薅羊毛”、为商家大量刷单也构成犯罪?毕业生求职过程中应该如何防骗……正义网于7月15日邀请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谈颖颖,开讲第20期检察官公开课,助力毕业生避开这些骗局,安全踏出迈向社会的第一步。

培训骗局:

无培训资质的中介机构

招生骗培训费

大专毕业的小张,在求职过程中屡屡受挫。他得知有政府补贴的培训项目后,为给自己增加实务技能,就随便在网上找了一个培训机构。对方称培训完成考取证书后,可以换得补贴,经济原本不宽裕的小张立马心动了,签了合同付了钱。

实际上,这家培训机构是徐某2017年成立的一个中介机构,本身没有培训学校,更没有政府补贴的项目。不过,老板徐某了解到4家政府指定的有资格享受补贴的培训学校,便与这些培训学校签订了合作开班协议,他负责拉人,收取培训费,培训学校负责提供培训服务。后因经营亏损,资金链断裂,他欠了钱,培训学校明确表示不再与他合作,且不再接收新学员。然而,徐某为了弥补亏空,仍然大肆招收学员并收取培训费,最终导致220余名学员无法接受培训,损失共计77余万元。小张就是其中之一。

谈颖颖表示,中介机构参与培训本身不会直接构成合同诈骗。但在本案中,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没有履约能力,仍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小张等220余人共计77万余元,构成合同诈骗罪。

“其实,小张的遭遇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谈颖颖认为只要做到以下几点就可以避免踏入培训骗局:

第一,政府补贴的合作机构,其信息通常对外公开,可以在官方网站查找到有资质的培训学校;

第二,在支付培训款时,钱尽量不要打到个人账户,否则会增加被骗风险;

第三,所有号称有政府补贴的项目并非都万无一失,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旦存在项目拉人、转手等现象,就容易出现纰漏;

第四,在互联网时代,鉴别培训单位有无资质,可以通过政府等官方网站,查看营业执照、核实经营范围等。

体检骗局: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

骗千余人去指定医院体检

找工作过程中,除了培训诈骗,还有一种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体检费的“体检诈骗”,谈颖颖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过的一起地铁招聘骗取体检费回扣的案件。

2020年3月,毕业生小王在网上看到了某地铁公司的招聘信息,并投递简历竞聘。对方“人事部门”回复相当及时,当天,小王收到了正式的面试短信,信息的落款是“某地铁运营单科长”。第二天,小王参加了面试,在一间没有任何公司牌匾和相关标识的房间,一名自称单科长的男子接待了他们,并介绍了工作岗位、上班时间、待遇工资等相关情况,然后给了两张体检单并表示,在疫情期间,新进员工必须严格遵照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其他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体检报告一律不予承认。如果成功入职,半个月后体检费会如数报销。

小王随后来到指定的某民营医院,花了295元完成体检,后将体检单交回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在七天内告知录用结果。然而小王等很久也没有等到聘用的消息,一段时间后,对方竟然失联了。

小王虽觉得奇怪但没报警,是其他应聘人员感到受骗之后才报了警。经警方调查,招聘信息系伪造,小王并非唯一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单某、朱某、陈某等三人诈骗团伙分工协作,以招聘地铁工作人员为由,从2019年12月起先后骗小王等上千名被害人去指定医院体检,从而收取医院给予的体检回扣。

据悉,为了伪装自己,该诈骗团伙还先后伪造了多个公章和营业执照,还为自己虚构了科长的头衔,印制了名片,同时在多个招聘网站发布地铁各类岗位的招聘信息,在短短四个月内,竟非法获利20余万元。

谈颖颖表示,本案中,单某、朱某、陈某等人骗取每人体检费200元不到,但涉案人员众多,累计金额数额巨大,因此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兼职拍照骗局:

应聘模特和演员

却被要求去指定影楼花钱拍照

刚毕业不久、待业在家的好朋友雯雯和琼琼,在兼职招聘APP上,看到招聘广告:公司准备签约一批平面模特和群众演员,待遇优厚,时薪高达上千元。闺蜜俩在投递简历后,收到了“通过了初步筛查”的消息,邀请她们到上海某商务楼参加面试。

一个自称“安老师”的人接待了她们,在简单询问后,开始向她们展示公司拍摄的一些“模特卡”成品,声称公司模特都需要拍摄,用于业务推广。公司的合作影楼拍摄价格分为1980元、3980元、5980元三个档次。

面对高昂的报价,她们表示质疑:为什么在招聘启事中,没有相关费用的提示,而且自己也有艺术照,可以直接使用。“安老师”却强调,作为专业公司,对于模特照片有较高标准要求,其他公司的照片不符合规范,会影响推广,不如直接去合作摄影棚进行“一条龙”拍摄。在其极力劝说下,雯雯和琼琼每人支付了1980元,签下了委托拍摄确认书,又在影楼支付了898元化妆费,完成了拍摄。此后,两人接到通知去挑选照片,影楼却再次提出,可以加价多制作几款风格不同的“模特卡”,便于合约公司选择。这次,雯雯和琼琼选择了拒绝。

然而,完成所有面试程序的两人,在家苦等了一个月,也没有等到“艺人通告”,反而等到了警方的电话,这时她们这才恍然大悟,发现自己被骗了。

根据警方调查,模特“中介”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影楼的管理人竟然是一对夫妻,合伙实施诈骗。公司内部还设置了相互竞争的不同业务组,和影楼建立了不同的微信群,根据被害人的经济情况,“私人定制”不同价格的“写真套餐”,穷尽手段榨干求职者的所有积蓄。

事实上,与这家影楼有深度合作的还有一家B公司,被高薪诱骗的被害人也远远不止雯雯和琼琼姐妹俩。为了延迟案发,公司的业务员使用统一的话术搪塞被害人,他们谎称因为疫情影视和广告公司停工,模特工作暂时较少,需要等待。面对多次催促,为了稳定被害人情绪,公司还曾谎称为他们找到了“通告”,然后引导被害人到之前拍摄的影楼,随便拍几张照片,由公司自掏腰包支付所谓“片酬”。

自2019年起,上述多个犯罪团伙共骗取被害人拍摄等费用高达140余万元。后该团伙9人以合同诈骗罪被刑事处罚。

谈颖颖表示,犯罪行为肯定要追究,但是在求职的过程中,大家也可以学习一下火眼金睛的“识别术”:

第一,一定要核实企业的工商注册、企业信用等情况,可以从工商局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拨打工商局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第二,面试时,要注意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着重了解单位的运营资质、工作范畴、薪资水平等。面对所谓高收入、来钱快的岗位,一定要对自身能力和素质进行准确评估;

第三,不盲目相信招聘大平台,因为即使是知名度较高的求职网站和APP,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这些平台通常只做形式审核,对实质内容审核并不十分严格;

第四,警惕在入职前就巧立名目收费的“企业”,若遇到“企业”收取培训费、服装费、伙食费等不合理费用时,明确拒绝。

误入歧途成帮凶:

贩卖个人信息、大量刷单、

出借电话卡……

许多毕业生初入社会,不仅可能误入骗局被诈骗,而且可能误入歧途,有意或者无意地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从被害人转变成为加害人,触犯法律法规。谈颖颖列举了毕业生初入职场可能违法犯罪的几种行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薅平台“羊毛”、给商家刷单,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用于网络诈骗等。

贩卖个人信息。小强大学毕业后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实习,期间获得了大量详细的客户信息,有姓名、电话、住址等。此后,他离职去了一家金融理财公司,为了推销获得较高提成,他不仅把之前在房产中介公司获得的个人信息自己使用,还分享给团队同事,甚至与同行互相交换个人信息、出卖个人信息。后经审计,小强侵犯的公民个人信息达到了20余万条,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薅平台“羊毛”,给商家刷单。小华大学毕业后,在待业期间生活比较拮据。偶然间,他发现某APP平台推出首单优惠政策,新人注册有10-15元红包,用红包抵扣买东西就会比较便宜。刚开始,他只是在一些快餐店、超市等使用红包,每次可以便宜十几元。后来,他发现在另外一个平台花2-5元购买手机号码,用来领取新人红包、使用红包,订单就会特别便宜。后来,他经常光顾的几家饭店和超市就与他商议“合作”:让他用这种方式刷单,平分套取APP的红包金额。为了赚点零花钱,小华就稀里糊涂地在近一年时间里,通过虚构事实,独自或者伙同他人利用虚假订单套取某APP新手红包,共造成该APP平台损失1.2万余元。小强因为与多家店铺有合作,其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构罪标准,构成诈骗罪。

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有些大学毕业生,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以支付好处费的方式,教唆多人办理银行卡并收购,收购后贩卖给他人,被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用于相关犯罪活动。还有些人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要用于网络犯罪活动,为谋取非法利益,仍为其办理银行卡并出售给对方,这些银行卡被诈骗团伙用于诈骗资金的支付结算。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谈颖颖表示,毕业季诈骗,手段五花八门,涉及的罪名也形形色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

对于刚刚走出象牙塔的莘莘学子,谈颖颖认为大家只要做到以下几点,就可以有效避免被骗,避免成为不法分子帮凶。

(一)牢固树立防诈意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不随意填写身份证、手机、银行卡号等信息;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不轻易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不向陌生人提供的银行账号转账汇款。

(二)拒不参加诈骗活动,共同守护社会安宁。对于各类网络黑灰产业,坚决不碰;个人银行卡、手机卡、U盾等,坚决管好;任何非法买卖、出租、出借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行为,坚决不干。

(三)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提升识别诈骗能力。多听、多看身边的反诈宣传,了解最新的诈骗手段,储备反诈技能的同时,积极向身边的亲友宣传各类反诈知识,引导他们不轻信、不随意转账。

(四)积极举报犯罪线索,发现问题“打早打小”。一旦发现诈骗线索,及时举报,尽量“打早打小”,可以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后在“我要举报”版块中提供具体线索,也可直接拨打110或到就近派出所举报。

【责任编辑:何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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