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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孩子找回失落的亲情 "督促监护令"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作者:周雯 张仁平 来源:正义网2021年07月15日


检察官为涉案少年家长送发“督促监护令”


心理咨询师对被害少女进行心理干预


涉案少年小黎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

6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机制。这也意味着,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这一由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首创的“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1

离异家庭

——女孩沉迷网络,被男子性侵

舞台上,女孩认真演奏着乐曲,自信又放松。舞台下,妈妈看着女儿,欣慰、庆幸、感激……

女孩名叫陈陈(化名),7岁时父母离异,她跟随爸爸生活,每周能见妈妈一次。陈陈12岁那年,爸爸再婚,随后妹妹出生,这让她逐渐感觉失去了父母的宠爱,便开始沉迷于网上交友,后竟被男子赵某性侵。

“那天晚上她很晚回家,我隐约感觉不对劲……”陈陈的妈妈回忆说,在她的一再逼问下,陈陈终于说出了实情。

“你们都不爱我,那我就去找一个人来爱我!”陈陈歇斯底里的吼叫让妈妈心如刀绞,却又不知如何是好。

2020年7月,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赵某提起公诉。但比起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陈陈更让承办检察官牵挂。

“她对自己的美好回忆仅仅停留在幼儿时期。”承办检察官洪秀芬邀请心理咨询师对陈陈进行心理干预。第一次接触陈陈时,咨询师就感觉陈陈内心极度渴望被爱。

能真正帮助到陈陈的,便是找回遗失的亲情。为此,鼓楼区检察院向陈陈父母分别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他们改变对陈陈的家庭教育和监护方式。

陈陈父母收到的是福州市检察机关发出的第106、107份“督促监护令”。据了解,为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福州市检察院从2019年11月起,率先在全国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机制,从孩子教育成长的起步阶段多做一些保护、预防、挽救工作。

2019年12月,福州市检察院针对一起案件中监护人监管缺位等问题,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宣告送达了首份“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收到良好成效。

洪秀芬联合社工对陈陈父母分别进行走访调查,发现他们均疲于应对生活,渐渐忽视了陈陈的感受。

孩子还处在自我封闭的状态,父母能做点什么?鼓楼区检察院与居委会及社工为陈陈家制定了帮扶计划。当社工带着陈陈父母到福建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色展示基地和“检容心苑”社区未检平台参观学习后,一个个令人悲痛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让陈陈父母陷入了沉思:孩子犯错,家长难辞其咎。

出事后,陈陈一度把自己关在屋内。陈陈父母开始按照社工的要求,每周不论再忙也会安排出固定时间与陈陈谈心交流。

“我们现在做些什么,去哪里玩,买什么吃的,都会先征求陈陈的意见。”陈陈爸爸坦言,现在与陈陈的沟通交流变多了。

妈妈陪伴陈陈时,会一起通过“未检云平台”在线学习,与检察官交流心得。陈陈开始认识到爸爸妈妈的辛苦以及生活中的不易。

“我想学一门乐器。”三个月后,陈陈突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陈陈妈妈心里一阵欢喜,马上带着女儿跑了几家培训班试听。

父母的陪伴温暖了陈陈,每日练琴让陈陈不再沉迷网络,内心平静了不少,做作业也积极起来。

妈妈经常与班主任沟通,了解陈陈上课的状态,认真请教如何在家中辅导孩子学习。一段时间后,陈陈有了很大改变,不仅顺利升学,还担任了校学生会干部。

据介绍,福州市检察机关大胆探索创新,将附条件不起诉,拟作不批捕、不起诉和未成年被害人是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残疾智障等特殊群体的案件,纳入适用“督促监护令”的范围。邀请法律专家、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参与制定个性化的辅导方案,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督促监护措施,并与学校、村(社区)、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协调,对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进行督促、考察、评价、反馈,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五位一体的督促监护机制。同时,对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所列措施的,由社区民警进行劝诫、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以此增强“督促监护令”的刚性约束力。

2

健全家庭

——父母忙于生计,孩子误交损友

在福州市郊一栋待拆居民楼前,记者一行见到了小黎(化名)的母亲,她热情招呼大家上楼。推门而入,20多平方米的房间内堆满了杂物,两张上下铺述说着一家四口的窘迫生活。

“孩子爸经常说,在工地一辈子打工也买不起对面漂亮的房子,得好好读书才有出息。”虽然日复一日与丈夫起早贪黑在工地工作很累,但想着能让孩子在城市立足,小黎妈妈干劲十足。

父母工作忙碌,哥哥也在外打工补贴家里,这让16岁的小黎经常感觉到孤单无聊。他开始在社会上交朋友,无心学习,时常夜不归宿。

“我看你胆子挺小的,敢不敢跟我们偷电动车?”2019年暑假期间,小黎在同伴的激将法下,成了帮忙盗窃、望风的共犯。

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刘娟在看守所提审小黎时,安排了亲情见面会,面对妈妈的苦口婆心,小黎越发沉默。

“孩子犯错涉罪,家长也有责。”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社工组织,派专人对小黎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在校情况、成长经历等开展走访、调查,制作了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

承办检察官第一次与社工人员前往小黎家探访时,小黎父亲拒不见面。原来,案件发生后,小黎父母拿着血汗钱赔偿了事主,父亲觉得非常丢脸,且经常对孩子打骂和高压式管控,让小黎因恐惧、自责而沉默寡言。

结束探访后,心理咨询师结合《社会调查报告》,对小黎家庭作出综合评估:这个质朴家庭一直以来都是父亲严厉管教,母亲温柔宠爱,这与青春期孩子的叛逆、单纯无畏阶段性特点相交锋,如果不加以改善,小黎的状态恐怕还会更糟。

晋安区检察院依法对小黎附条件不起诉,同时向小黎的父母发出了“督促监护令”,要求小黎父母深刻反思监护缺失问题的同时,也要用心教育小黎回归正途。

在家庭教育沟通专家的帮助下,小黎爸爸开始改变自己的脾气,小黎妈妈也意识到自己平日里太过宠溺孩子,二人专门调整了工作,多腾出时间来陪伴小黎。

看着父母特意请假陪自己一起参加志愿者服务等观护活动,小黎由一开始的抗拒慢慢变得主动。“我爸妈没什么文化,但他们却那么认真听着亲职教育、普法课。”小黎告诉社工,他一定不能让父母失望。虽然家住得远,但小黎坚持早起,花了一个多小时赶到活动现场,积极投入到志愿者活动中。

2020年11月,6个月帮教结束,小黎一家综合评估结果非常好。检察官对小黎作出不起诉决定,小黎顺利回到校园继续学业。

综合对小黎等涉案少年家庭的帮教经验,今年6月1日,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挂牌成立。晋安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喆直言,保护未成年人成长需要多方参与。综合保护中心统筹整合区直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力量,探索构建涵盖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社区矫正、监护干预、未成年人救助等工作,让家庭教育不再难,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家路。

3

“洋留守”儿童

——童年缺失的亲情,叛逆少年的痛

2019年10月,小林收到“好哥们”的信息:需要撑场面,赶紧来。小林二话没说,火速赶到某中学附近“帮忙”。十几人的斗殴场面让小林有些害怕,所幸并未引发大规模械斗,只有两人轻微伤。不久,小林投案自首。

未成年人小林为何能脱离监护在外胡来?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检察官郑玉芳与社工对小林的成长环境、家庭监护环境、参与违法犯罪原因、性格特点等进行了深入社会调查。

小林属于叛逆期男生常见的朋友义气、冲动型犯罪。初二便已辍学的他,由于在家里找不到认同感,渐渐和不良社会青年厮混。

探究其背后深层次原因,检察官发现,小林家庭带有长乐区的特殊地域特色,他幼时是典型的“洋留守”儿童。在他7岁时妈妈去了马来西亚,2017年才回国。在没有妈妈陪伴的七八年时间里,小林与外婆一起生活,其父亲一直采取暴力管教方式。小林11岁那年,父母离婚。妈妈回国后重组家庭,2018年弟弟的出生让妈妈对他的关注愈加缺失。

检察官在对小林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对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020年1月,长乐区检察院举行了“督促监护令”不公开宣告送达仪式,该院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所在地派出所民警、村委会代表、社工代表、小林及其父母参加。

“孩子的问题归根结底是父母的问题,希望你们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别再让孩子‘走丢’了。”检察官在仪式后,对小林及其父母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并告知小林父母,孩子的成长进步,将作为是否适用宽缓刑事政策的重要依据。派出所民警、村居代表、社工代表也表示将认真监督落实“督促监护令”各项要求。

“孩子现在跟我的沟通越来越多,相处起来不像以前那样生分了。”会后,小林妈妈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带着小林回到新家庭一起生活,还让小林帮忙照顾弟弟,陪弟弟阅读儿童故事。因为要学着如何照顾弟弟,反倒让小林与妈妈的话多了起来。

小林的继父与妈妈加入了长乐区检察院和社工联合创办的“亲职教育群”,每天都在群里在线学习亲职教育课程,每月积极参加监护考察组组织的活动。

小林妈妈告诉记者,社工为他们量身打造“和谐亲子关系”“学会欣赏孩子”等亲职教育课程,还在家中召开家庭会议,现场指导如何与孩子有效平和地沟通。

“我告诉小林,可以出去放松,但得晚上10点之前回家,因为我们会担心他。”现在沟通时,妈妈更加顾及小林的感受,整个家庭氛围都和谐了起来。

继父在了解小林兴趣后,也积极与村委工作人员一起鼓励帮助小林择业就业。现在小林有了自己的人生规划,他在一家美发机构学习美发技艺,工作积极,得到机构负责人的认可。

“孩子每个月的实习工资不多,但他都会上交给我,我都帮他存起来了。”检察官对小林家进行回访时,小林妈妈言语中满是感动。

4

扩大“朋友圈”——凝聚多方合力,破除实践难题

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多方合力,“督促监护令”朋友圈正在不断扩大。

202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洪波等提交了《关于建立检察机关“督促监护令”法律制度的议案》,以期推动“督促监护令”机制法律化。自此,“督促监护令”机制备受关注。

很快,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中,“督促监护令”机制以“改进家庭教育督促令”新提法被写进草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为检察机关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一探索创新机制正式以立法形式完成了里程碑式的一步。

2020年12月,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在福清市召开“督促监护令”理论研讨暨实务交流会,来自全国的专家学者以及部分福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80余人参加此次交流会。这是“督促监护令”制度在全国范围的第一次正式交流研讨。

会议期间,不少专家学者发出共同的呼声: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作用,凝聚各方合力,完善“督促监护令”机制,推动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以提升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效果。

2021年全国两会,福州探索“督促监护令”的做法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截至目前,福建省检察机关共发出“督促监护令”258份,帮助200名涉案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268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87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94名未成年人稳定就业。

“督促监护令”作为一项新机制,在探索实践中也遇到了难题。比如在运作过程中,社会调查、帮扶考察、评价反馈等缺乏统一规范的体系化操作流程;对“督促监护令”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存在难度;家庭中一些外化的问题容易被发现并解决,而家庭内部根源性问题却难以发现并在短时间内处理,对监护人履职情况评估与后续处理存在一定难度。对于这些难点问题,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有益探索——

仓山区检察院创新“4+1+N”模式,使“督促监护令”机制在社会调查、帮教督促、考察评估等各个环节更科学精准。长乐区检察院编制了精细化格式化“社会调查报告”,统一社会调查标准,使调查结果更客观详实。晋安区检察院与晋安区委政法委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晋安区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的工作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出台,积极推动贯彻落实以家庭监护为基础、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

……

框架不断细化,内容不断填充,“督促监护令”送达后的家庭帮教水平全面提升。

近日,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福建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福建省检察机关将结合“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的探索实践和专家指导意见等,进一步完善机制设计,强化各方合力,积极出台省级层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督促监护令”工作质效,为守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何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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