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存银行5年只剩1元 山东农信回应将彻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济南7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100万元存银行5年只剩1元——山东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与枣庄市民孙女士存款纠纷案近日成为舆论热点。对此,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于7月8日通过官方微信发布通报称,将对事件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彻查,对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该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09年7月22日,原告孙某某在被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原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恒泰支行)处存款50万元,被告给原告存折。2009年9月5日,原告在被告(原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薛城支行永福北分理处)处存款50万元,被告给原告存折。
2014年下半年,原告孙某某持存折到被告处取钱,被告说只有一元钱的存款,争吵中被告报警,派出所记录材料后并未处理,告知原告去法院处理。
在法院处理过程中,被告称原告提交的存折,无论是从形式上还是鉴定意见上,均显示存折存在严重瑕疵,系伪造的,系无效凭证,原告无证据证实涉案款项已经交付,不存在储蓄合同关系,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但在2020年4月9日,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出具《终止侦查决定书》,载明经查明,没有证据证实孙某某实施了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被告拒绝支付原告的合法存款。
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薛城支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某某支付存款100万元及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09年7月2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09年9月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均按照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同期同类人民币存款利率计算)。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信介绍,在法院判决银行赔偿存款及利息后,银行方面仍未赔付,直到2021年7月1日,法院强制执行。
上述通报称,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工作组目前已进驻枣庄农商银行,对事件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彻查。工作组将以事实为依据,逐一调查存取款流程各个环节,对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查实的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调查不实的,依法申诉。
通报同时称,为依法维护储户利益,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已按法院判决,将赔偿款及利息等款项划至法院指定账户。
“全省农商银行将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细化流程,严格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储户合法权益。”通报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