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法治 >正文

云南首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上岗

作者:张文凌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年06月02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昆明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文凌)6月1日,云南14家中级人民法院和114家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同时,为提升云南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云南法院在少年法庭创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6月1日起,首批来自云南省关工委、高校、妇联、团委等相对单位的8名观察员持聘书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上岗”。

据介绍,少年法庭挂牌成立后,云南法院通过不断深化与各职能部门合作,探索构建预防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体系,创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总结审判规律,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打破司法信息壁垒,助力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系是今年云南法院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创新。法院通过选聘具有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或相关从业经验的观察员“上岗”,既有助于对涉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出最佳判断,又通过引入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未成年人权益观察,以多方视角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司法建议,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触角延伸至事前、事中、事后。法官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性质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的知识背景和专业技能等因素,委托合适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开展社会调查、庭前调解、判后回访帮教、心理疏导等相关的社会性事务,必要时形成调查报告向法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早在1991年就成立了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通过盘龙区保护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平台,首次尝试与国际救助儿童会合作,开展了成立观护教育基地等一系列创新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经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内设于刑庭的少年法庭发展至2013年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创立了不诉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圆桌审判、彩虹国学班、蒲公英班、定期回访、心理干预等贯穿于少年审判工作庭前、庭中、庭后的一系列保护未成人制度措施,并与昆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建立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参与市检察院建立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联动多家部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形成了昆明市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摄影:刘红春 张瀛骏)

【责任编辑:崔丽】

赵粤:怀揣责任之心,让我们勇敢前行 | 悦读有YOUNG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6-01 12:55:41

薛明:愿你生活常温暖,日子温柔又闪亮 | 悦读有YOUNG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5-18 14:18:32

总有一些英雄的故事,触动你的心灵…… | 榜样阅读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5-13 15:01:26

快乐阅读与严肃阅读是否永远不能共存?

澎湃新闻2021-05-06 10:15:00

兰州:千架无人机“飞跃”黄河庆祝建党百年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5-06 12:29:03

苏州“百名绣娘绣百年”作品发布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05-06 09: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