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征信机构为何“失信”
作者:孟嘉多 王旭东 来源:中青在线2021年06月02日
5月26日,一位女士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专业做鸡十年”事件持续发酵。随后,涉事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金”)又被爆出在无任何授权及借贷关系下私自查询他人征信记录。一系列征信乱象引发网民广泛关注。
个人征信报告被称作“经济身份证”“第二身份证”,作为一个人的“诚信档案”,理应如实记录和填写。征信报告出现不良记录,不仅影响个人车贷、房贷办理,还会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从而“寸步难行”。晋商消金随意查看修改他人征信报告,是在公然挑战征信报告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晋商消金在他人的征信报告中写入“专业做鸡十年”的侮辱性字眼,并以“还款后立刻删除逾期记录”为手段要求用户还款,如此行为有违行业规范和道德要求,更是侵犯了这位女士的名誉权,触犯了国家法律。征信报告本应用来规范社会秩序,具有权威性,由征信机构随意上传和修改实属不该。
金融行业通过挖掘个人数据形成精准的用户画像,能极大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但征信报告涉及个人隐私,征信机构查看他人征信报告需本人授权或存在业务关系,否则就是违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而晋商消金私自查询客户征信记录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19年8月,晋商消金就因未经同意私自查询个人信息,被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限期改正,并进行了顶格罚款。
大数据时代,身份证信息被泄露屡见不鲜,如今更为重要的“第二身份证”信息也频遭泄露,不禁让人为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泄露担忧。营造诚信社会,百姓守信的同时机构更需守信。征信机构监管不力,征信报告频频“失信”,破坏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最终只会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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