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为“事实孤儿”界定“法律身份”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高黎丹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在一项社区求助事例中寻找到为民办实事的切入点,制定《“事实孤儿”提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流程指导》,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需具备的条件、所需材料、证明标准、法院处理流程和结果等给予指导,并探讨联络其他单位就动态发现“事实孤儿”、提供法律援助、支持起诉等推动形成合力。
“事实孤儿”正式名称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没有双亡、但家庭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抚养的儿童。国家对该类群体儿童从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保障、监护责任等方面提供保障。实际操作中,需由法院依据申请宣告父或母一方失踪或死亡,从而完成“事实孤儿”的界定。
今年年初,锡山区某社区工作人员又一次来到低保户邱老太家中,了解邱老太与其外孙女小张的生活情况。
“孩子的父亲还是没有消息吗?”工作人员问道。邱老太叹了口气,自5年前露了一面后,小张的父亲再也没有出现过。
“这孩子命苦。我的年纪越来越大了,她还小,就怕我照顾不了她多久了。”邱老太满是担忧。
小张的母亲在她年幼时就去世了,小张一直跟着外婆邱老太生活。邱老太常年依靠轮椅出行,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是社区的“特别关照对象”。靠着低保收入,邱老太把小张拉扯到了小学。
10多年来,小张的父亲没有照顾过她,只在5年前出现过一次后就完全失去踪迹,杳无音讯。
“您先别急。2020年1月开始,国家明确规定可以对小张这样的孩子在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进行保障,但要满足申请条件,还有一些法律流程。您放心,无论如何,我们都会想办法。”社区工作人员安慰邱老太。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可以获得国家保障。
小张的母亲已去世,他的父亲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失踪”,小张能否满足“事实孤儿”国家保障的申请条件,这些需要法律程序认定。
4月15日,锡山法院赵玲洁法官来到社区服务中心,同公安、检察部门一起,与无锡市民政部门以及小张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就“事实孤儿”的法律保障进行会商。“前提条件就是要为‘事实孤儿’界定‘法律身份’,通过民诉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确认是否宣告他们的父或母失踪或死亡,从而判断他们是否有申请救助的资格。”赵玲洁解释说。
这次会商令赵玲洁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她了解到,像小张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但他们却因法律知识欠缺、能力不足等原因不知如何获得国家保障。对未成年人尤其是事实孤儿的保护刻不容缓,如何帮助他们更便捷、更快速地提出申请,有很多事情可做。
当晚,赵玲洁完成了一份《“事实孤儿”提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流程指导》,结合《民法典》就宣告失踪、宣告死亡需具备的条件、所需材料、证明标准、法院处理流程和结果等进行了详细解释。
紧接着,赵玲洁与锡山法院立案庭庭长唐洁联系,讨论为该类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把《流程指导》送到小张所在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手上,赵玲洁说出了下一步打算:“我们还将联络其他单位,就动态发现‘事实孤儿’、提供法律援助、支持起诉等推动形成合力。帮助‘事实孤儿’界定‘法律身份’只是第一步,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帮助他们尽快获得国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