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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背后的“熊家长”该如何教育

作者:胡欣红 来源:北青报2021年05月05日

 近日,一则网传视频显示,5月1日中午,东莞一家影院影厅正片结束播放字幕时,一名调皮的小男孩对银幕拳打脚踢,整个过程中并无家长上前阻止。影院报警后,经多方调查,警方已联系上涉事儿童的监护人,目前正积极引导影院和儿童监护人双方通过法律程序妥善解决问题。

    熊孩子踢坏银幕之事,已不是第一次发生。2020年国庆期间,海口一个熊孩子观影时踢坏影厅银幕,曾一度引发热议。事后经过协商,孩子家长赔偿了2万多元。

    殷鉴不远,竟然又发生熊孩子踢坏银幕事件,公众纷纷谴责当事家长管教失职,理应赔偿影院的损失。《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孩子损坏银幕,监护人须赔偿相应损失,这是再自然不过的道理。

    如何防范“熊孩子踢银幕”之类事件再次发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笔者认为,除依法依规处理赔偿事宜,更应该切实端正家长的教育观念。

    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就有不少家长不懂得教子之道,把对孩子无原则的放纵当做尊重个性。前不久,媒体曝光的一起“熊家长堵酒店地漏让孩子玩水”事件,堪称典型:在海南三亚某度假酒店,一名客人为了让孩子在屋里玩水,竟然将房间地漏堵塞后在室内蓄水。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服务员劝阻还被客人投诉,这名客人遭遇全网鄙视。

    “惯子如杀子”,父母的言传身教,往往会对孩子的成长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熊”是孩子的天性之一,“熊”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没有引导和教育,孩子只剩下了“熊”。天性并非个性,顺其自然并非任其自然,天性应当是符合自然之道,合乎真善美之本心,而个性则良莠并存,需要去芜存菁。

    有些父母把孩子闹事当做是小事,常常以“他(她)只是一个孩子”为理由进行辩解。殊不知,孩子天性中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家长有多放纵,孩子就能有多“恶”。无条件的满足、无底线的纵容、无道德的宽容,很容易催生“小魔王”“小霸王”,最后必然会反噬自身与家庭。现实中,熊孩子由“恶作剧”升级为犯罪的教训数不胜数。

    养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养育出一个好孩子也是父母的义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孩子,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熊孩子。身为家长,千万别把没教养当成有个性。尊重孩子之天性而不是任由孩子之个性,引导孩子明白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这才是真正的教养之道。

    熊孩子踢坏银幕,家长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不深刻记取教训,让孩子随时随地解放“天性”,下一次家长或许将付出更大的代价。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追责只是解决问题的起点,教育“熊家长”才是关键所在。

【责任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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