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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80.05分!这些关键词与你息息相关

作者:李政葳 陈畅 来源:光明网2021年04月28日

光明网记者 李政葳 陈畅

4月26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发布。在当天国新办举办的发布会上,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介绍,2020年中国持续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知识产权保护迈出坚实步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报告》呈现了2020年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在统筹协调方面,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领导小组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明确年度工作要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积极推进落实,部门合作更加密切,区域协同更加高效;在法治保障方面,制修订《民法典》《刑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一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符合国际规则、适应中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行政执法方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开展系列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遏制侵权行为;在司法保护方面,打击犯罪更加严厉,检察监督更加充分,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在社会共治方面,深化行业自律,落实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纠纷调解,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日益形成;在宣传传播方面,聚焦重点工作,通过发布报告、典型案例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影响。

《报告》展现了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成效:一是完善外商投资服务,发挥贸易平台作用,提高商事活动效率,投资贸易更加便利;二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便利企业准入,便捷产品准入,简政放权更加充分;三是不断创新监管方式,严格竞争执法,加强产权保护,执法司法更加有效;四是有效推行帮扶措施,持续提升注册、登记等审查效率,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政务服务更加全面。

《报告》阐述了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的主要进展:通过国际会议、论坛等形式加强多双边交流,促进理解共识;积极参与国际联合执法行动,打击跨境侵权假冒犯罪;参与制定、签署《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规则,全球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1:

严打假冒侵权

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方面,甘霖介绍,在互联网领域,14部门联合开展“2020网剑”行动,集中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查处案件近2万件;4部门开展“剑网2020”行动,重点打击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关闭违法网站2884个;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案件3.9万件。

在重点民生领域,三部门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查办涉食品安全违法案件 28.5 万件;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查获问题口罩1.2亿只。

围绕加强司法保护情况,她提到,去年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1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万余名,涉案总价值180余亿元;审结一审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6.6万件,同比上升11.7%,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金额同比增长79.3%;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174人,提起公诉12152人。

关键词2:

社会满意度80.05分

回顾过去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负责人毛金生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为主线,促进保护成效显著提升。“一年来,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得到各界认可,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80.05分。”

去年,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进一步严格。国家知识产权局配合完成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增设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延长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积极推进修订《专利法实施细则》,做好《专利审查指南》《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官方标志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相关规定等制度的修订工作。

执法保护标准也得到进一步明确。毛金生介绍,制定印发《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五项标准指南,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工作体系,推进执法标准协调统一。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超4.2万件,同比增长9.9%。

关键词3:

电商微商整治

电商平台和微商网店假冒伪劣商品治理备受关注。过去一年,在电商、网络直播带货和电商、微商治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新举措?“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侵权假冒呈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违法行为组织化、产销分工精细化等显著特点,侵权假冒治理难度不断加大,一方面需要完善法规制度,另一方面需要创新监管方式。”甘霖说。

在网络侵权假冒治理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甘霖提到,“2020网剑”行动治理网上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查处案件将近2万件;《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特别针对直播带货网络交易活动中的经营者作出专门规定,也明确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同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甘霖表示,互联网侵权假冒治理连续多年都列入“双打”工作要点。受疫情影响,直播电商进入了全民直播时代,下一步包括像直播营销等,要把网络直播“人、货、场”,“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都要纳入监管范围。

关键词4:

影视版权保护

2021年春节期间,《你好,李焕英》等7部春节档院线电影,创下了春节档院线电影票房新纪录,但盗版传播问题同样引发关注。

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汤兆志表示,今年2月至3月间,为了规范电影市场的版权秩序,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了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

2月8日,国家版权局发布2021年度第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将《你好,李焕英》等七部春节档院线电影纳入预警保护,要求提供内容、存储、搜索链接、电商网站、应用程序商店等各类网络服务提供商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防范、及时处理院线电影盗录传播等侵权盗版行为。

各地版权、电影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影院的巡场管理,严防偷拍盗录,并加大网络巡察和盗版监测力度。集中行动期间,各地版权、电影主管部门以7部春节档院线电影放映传播情况为巡察重点,出动执法人员3.65万余人次,检查影院、点播影院等场所1.18万家次,巡查网站2682家次。

监测结果显示,正规视频网站未出现春节档院线电影侵权盗版现象。盗版内容、链接多通过社交平台、网盘、电商平台及未备案的“三无”小网站违法传播,其中大部分“三无”小网站的服务器在境外。

汤兆志介绍,下一步,各地执法部门将深挖盗版源头,加大对影院偷拍盗录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传播盗版影片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商经营者,督促各网络平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并对权利人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盗录传播院线电影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营造尊重版权、尊重创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电影产业繁荣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王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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