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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浙江审结知识产权案超12万件

作者:郭其钰 来源:中国新闻网2021年04月22日

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 郭其钰 摄

中新网嘉兴4月21日电(记者 郭其钰)“十三五”期间,浙江法院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案件均超12万件。其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21139件,审结119625件。同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五年新收涉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740件,审结1767件,对2991人作出有罪判决。

4月21日在浙江嘉兴启动的2021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惠春介绍上述消息。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也是数字经济大省,企业间的市场竞争由粗放式的价格竞争转向高附加值的技术与品牌竞争,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创新作品的保护力度,在涉知识产权案件的赔偿判决上,浙江法院依法支持权利人惩罚性赔偿请求,实现赔偿数额与市场价值的契合。

嘉兴秀洲法院审理某知识产权案件。 郭其钰 摄

如在《纳西情歌》著作权受侵害一案中,浙江高院在二审中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对侵权获利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确定赔偿数额70万元加11万元维权费用,是目前国内单首音乐作品赔偿额最高的案件。

“我们加大查明案件事实的力度,运用临时禁令阻却侵权行为,裁定支持行为保全申请的数量从2018年的5件增加到2020年的79件,及时制止损害后果扩大。”许惠春介绍,五年来浙江法院共受理诉前和诉中证据保全申请700余件,支持率超80%。

在知识产权案件诉源治理方面,数据显示,2019年浙江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收案量首次出现负增长,2020年再次下降12.19%。其中立案前进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处理的案件总量大幅上升,从2018年的3820件增至2020年的24240件。

据了解,2017年9月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跨区域集中审理专利技术类案件,自成立以来两个法庭共审结专利技术类案件13055件,在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的同时统一了裁判标准。

如针对专利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难度大的问题,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2020年共参与476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完)

【责任编辑: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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