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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发布:家庭成员性侵案曝光量大幅上升 网络性侵形势依旧严峻

多名代表委员建议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从严惩处性侵未成年人行为

作者:中青报 中青网记者 焦敏龙 王亦君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年03月03日

 “2020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32起,受害人数845人,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为1岁,遭遇性侵人数中女童占九成,小学和初中学龄段儿童受侵害比例高,城市儿童被性侵案例曝光占比较高,熟人作案超七成,家庭成员性侵案曝光量大幅上升……”在3月2日下午举行的“女童保护”2021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女童保护” 2020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

座谈会上,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结合已于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探讨目前防治性侵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如何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代表委员普遍建议,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依法从严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家庭成员性侵案曝光量大幅上升

《报告》显示,在过去一年,我国城市儿童被性侵案例曝光占比较高,城乡儿童性侵问题均需重视。据统计,332起性侵儿童案例中,有265起标明了发生的城乡地域。在这265起案例中,164起发生在城市,占比66.40%;75起发生在县城,占比30.36%;26起发生在农村,占比10.53%。

对此,《报告》指出,并不是“只有农村儿童才有遭遇性侵的危险”,无论是城市儿童还是农村儿童,均有被性侵的风险。媒体曝光案例的地区分布中,城市地区高于农村地区,并不等同于城市地区儿童被性侵案例比农村地区更为高发,受人们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更难进入司法程序,更难被媒体曝光。从近年来曝光的案例来看,农村地区的性侵儿童案往往有持续时间长、受害儿童多等特点。

另外,《报告》指出,在曝光的儿童性侵案中,熟人作案超七成,家庭成员性侵案曝光量大幅上升。332起案例中,表明人际关系的有312起。在这312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31起,占比74.04%;陌生人作案81起,占比25.96%;教师、教职工作案71起,占比30.74%;亲人亲属作案48起,占比20.78%;网友作案42起,占比18.18%;邻居朋友作案37起,占比16.02%;其他生活学习接触人员作案33起,占比14.29%。其中,家庭成员作案曝光量较2019年(12.74%)有较大幅度上升。

《报告》结合曝光的、多起发生在家庭中的性侵案例分析指出,考虑到亲情、伦理、生活保障等因素,受害人往往不敢声张,不敢报警维权。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科院副院长赵皖平长期关注留守儿童保护问题。2020年,他前往农村地区调研期间发现,一些农村地区学校及家长的性教育意识薄弱落后,一些遭受过性侵的儿童面临各种困境,例如,性侵案受害者不愿意配合取证;受封建观念影响,学校、家长碍于声誉、面子,不愿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为他人所知。

 “关注留守儿童保护,学校要加强防性侵教育,”赵皖平认为,应鼓励性侵案受害者大胆指证犯罪分子,“建议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教材的设计需要专家研讨”。

校园、培训机构是性侵案件高发场地

根据《报告》,校园、培训机构是儿童性侵案件的高发场地,尤其需要警惕娱乐服务场所。统计数据显示,在332起媒体报道的案例中,表明性侵发生场所的有301起,其中,76起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包括宿舍等),占比25.25%;66起在施害人住所,占比21.93%;42起在小区、村庄、校园附近等户外场所,占比13.95%;42起在宾馆、KTV等场所发生,占比13.95%;29起通过网络发生,占比9.63%。

《报告》特别指出,KTV等场所是儿童性侵案高发地,一些宾馆、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值班巡查、访客登记、证件查询等执行不严,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现象突出。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建议,各地应尽快出台完善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配套的实施意见和细则,对公安机关、学校教师、居委会工作人员等与强制报告制度相关的人员,重点培训如何有效发现并报告、如何采取应急措施等工作技能。

此外,方燕建议将被性侵未成年人的精神损害赔偿纳入民事赔偿,结合犯罪事实、损害结果、犯罪人的经济条件及被害人的心理康复所需费用,综合认定赔偿数额;出台细则完善受性侵未成年人的转学安置和住学保障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到,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的规定,新增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于熟人作案,尤其是教职工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朱列玉表示,保护儿童要从细微处着眼,建议教育部门在义务教育课本中增设针对幼童的相关防性侵自我保护宣教内容,在学校开设防性侵举报电话,设置心理咨询教师岗位;针对小学、初中教师找学生单独谈话或单独给学生辅导批改作业的情况,作出周到详细的管理规定。

网络性侵形势依旧严峻

《报告》提出,性侵者多次作案比例近六成,施害人最大年龄86岁。在332起案例中,有196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59.04%,既包括对同一受害儿童多次性侵,也包括多次对多名儿童多次性侵;有92起施害人属一人性侵多人,占比27.71%。另外,332起案例中有115起表明施害人年龄,其中,施害人年龄最小的仅10岁,最大的86岁。

“现在很多性侵犯罪者受到的处罚力度不大,违法和犯罪成本很低,导致很多人敢对未成年人下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民进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胡卫建议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加大对猥亵和性侵儿童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从严量刑。

对于熟人作案比例居高不下的现状,胡卫指出,要继续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只要有人发现,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果熟人和知情人不报告,也要加大对这些人的处罚力度。培养一支社会(职工)队伍,对受到性侵和猥亵的儿童造成的心理创伤,及时进行心理辅导。”

此外,根据《报告》,网络性侵形势依旧严峻,治理手段亟需跟上现实需求。在2020年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例中,网友作案42起,包括线上作案和线下作案(网友约见面后实施性侵),在熟人(熟人圈)作案中占比18.18%,在案例总数中占比12.65%。

《报告》认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智能设备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机会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低龄化,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呈高发严峻态势,通过网络以儿童为对象的色情制品的传播也越来越多。未成年人由于有畏惧心理,即使发觉受到侵害也通常不会主动告诉家长。此外,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在处理网络性侵儿童相关案件时,执行力度和标准不一,相关法律依据还不明晰,需进一步研究完善。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需要全方位发力,应该形成由社会、国家、学校到家庭层面的一套完整体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刘红宇建议,在国家层面,应关注技术变革带来的危害,重点关注利用互联网诱使未成年人裸聊、传播儿童色情视频的情况,加大对性侵前科人员数据库的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蜀山区刘丽健康咨询中心总监刘丽一直关注未成年人问题,曾多次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在最大限度防止对性侵案件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对其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也曾两次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相关建议的答复函。

今年全国两会,刘丽建议,各地应继续加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构建设,同时将预防性侵害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范畴,让孩子知道如何更好保护自己。(本文图片由会议主办方提供)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3日电

【责任编辑: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