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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支持村干部和农民参加学历教育,鼓励留守妇女等考职校

作者:程婷 来源:澎湃新闻2021年02月24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澎湃新闻注意到,《意见》中多个部分内容涉及教育方面,其中明确提到,改革完善“国培计划”,深入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健全乡村教师发展体系;将耕读教育相关课程作为涉农专业学生必修课;优先支持高水平农业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传统技艺传承人教育;支持村干部和农民参加学历教育;鼓励村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各类教育培训;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留守妇女等报考高职院校;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按规定列入各级预算。

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在“加快培养乡村公共服务人才”部分,《意见》明确,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继续实施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精准培养本土化优秀教师。改革完善“国培计划”,深入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健全乡村教师发展体系。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在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优化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

在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业师生、体育科研人员参与乡村体育指导志愿服务。

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需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服务经历

《意见》在“建立健全乡村人才振兴体制机制”部分明确,建立各类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落实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要求。鼓励地方通过建设人才公寓、发放住房补助,允许返乡入乡人员子女在就业创业地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解决好返乡入乡人员的居住和子女入学问题。

《意见》指出,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包括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推广城乡学校共同体、乡村中心校模式。

支持村干部和农民参加学历教育,扩大“三支一扶”招募规模

《意见》在“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部分提到,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县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支持村干部和农民参加学历教育。

同时,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鼓励各地遴选一批高等职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乡村振兴需求开设涉农专业,支持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采取在校学习、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高等教育,培养一批在乡大学生、乡村治理人才。鼓励各地多渠道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

在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指出,加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村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各类教育培训。

涉农专业学生必修耕读教育课程,鼓励留守妇女等报考高职院校

《意见》在“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部分提出,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等。

在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方面,全面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将耕读教育相关课程作为涉农专业学生必修课。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加快培养拔尖创新型、复合应用型、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改造提升现有涉农专业,建设一批新兴涉农专业。引导综合性高校拓宽农业传统学科专业边界,增设涉农学科专业。加强乡村振兴发展研究院建设,加大涉农专业招生支持力度。加强农林高校网络培训教育资源共享,打造实用精品培训课程体系。

在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方面,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优先支持高水平农业高职院校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采取校企合作、政府划拨、整合资源等方式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开发技术研发平台、开设特色工艺班,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采取学制教育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对农村“两后生”进行技能培训。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留守妇女等报考高职院校,可适当降低文化素质测试录取分数线。

此外,《意见》“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部分也提到,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教育资源,加强农民在线教育培训。

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

《意见》在“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部分还提出,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养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发挥好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分类分级开展“三农”干部培训。以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为主体,加强对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团组织书记等乡村干部队伍的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模式,将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教育资源延伸覆盖至村和社区。

要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培训机构作用。支持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培训学校(机构)、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等,加强对高素质农民、能工巧匠等本土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投入机制,将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按规定列入各级预算,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此外,《意见》“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部分,在培育乡村工匠方面也提到,鼓励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传统技艺传承人教育。

【责任编辑:胡梦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