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涉黑案”被发回重审
作者: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任明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1年02月03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任明超)日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裁定,经裁定一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万宁市潘海文42人等“涉黑案”被发回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1月2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2021)琼刑终11号,裁定书显示,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潘海文等42人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7项罪名,于2020年12月22日作出(2020)琼01刑初117号刑事判决。宣判后,潘海文等33人不服,提出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6日受理后,组织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裁定撤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琼01刑初117号刑事判决并发回重审。
海口中院(2020)琼01刑初117号刑事判决显示,潘海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在海南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披露,海南省2020年一审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1件1559人,处置涉案黑财23.56亿元。
【责任编辑:崔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