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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正、郭敬明遭联名抵制,抄袭者不配“导师”称号

作者:任冠青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0年12月22日
导读:抄袭“黑历史”不仅没有阻断他们的行业发展道路,甚至成为“黑红”的资本。

昨晚(12月21日),编剧余飞、宋方金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直指有抄袭劣迹的郭敬明、于正屡屡以嘉宾身份出现在各种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联名信表示:这种一切唯收视率论、流量论的做法引起了相关从业者和社会各界的极大反感,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

近些年,有关写作者抄袭、洗稿、融梗等不正当行为时常进入公众视野。此次被点名的于正、郭敬明都曾被法院判定“抄袭实锤”:200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2015年,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于正的《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

值得玩味的是,面对法院判决,二人都采取了“赔款不道歉”的回应方式。在短暂的风波止歇之后,他们照样“重出江湖”,收割流量。抄袭“黑历史”不仅没有阻断他们的行业发展道路,甚至成为“黑红”的资本。而另一边,在抄袭者强大的社会影响力下,被侵权者不但得不到应有的歉意和尊重,反而可能因此成为网络嘲讽和攻讦的对象。

不得不承认,在轻松摘取他人的劳动果实,获得职业发展的垫脚石后,一些抄袭者的确非常擅长利用社会心理和游戏规则,通过各类出位言行上热搜、博眼球,表现自己的“商业价值”。在唯流量、急功近利的浮躁风气影响下,一些平台和节目也未能坚守基本的社会责任和价值导向,而是有意利用这些人制造冲突,获取关注度和点击量。

在“流量名人”的光环之下,一些抄袭者的专业能力也与行业“导师”的名号不相匹配。任由他们在节目中表达一些语出惊人的观点,是对专业价值的歪曲展示。比如,在某档综艺节目中,郭敬明的某些言论就明显前后矛盾,被网友戏称为“诡辩大师”,难以服众。

更重要的是,把有抄袭劣迹的从业者吹捧为行业“导师”,事实上形成了一种非常有害的社会暗示:抄不抄袭没什么,红才是硬道理。这样的逻辑,无疑有损于健康的行业生态发展,对于潜心创作的从业者来说更是极为不公。当社会对于抄袭行为熟视无睹,抄袭成本极低而获利极高,便会有更多人选择走捷径,踏实从事原创的作者就会不断受到侵犯和挤压。

相较于行业缄默和对此类现象的“心照不宣”,此次上百名影视从业者发出联名抵制,表达了对有抄袭劣迹者“零容忍”的态度,也是对基本职业道德的重申和坚守。当然,对于这起抵制活动,一些网友的担忧也不无道理。比如,这种点名式抵制会不会变成一种“对人不对事”的针对性打击?对事不对人、抵制一切抄袭才应是主流社会应当秉持的立场。

对此,除了要依靠行业自治,以专业的态度营造尊重原创、反对抄袭的健康生态,还要细化相关法律要求,强化技术甄别和相关判决的执行力度。公众也应擦亮双眼,绝不容忍抄袭者和抄袭作品,更不要听信抄袭者的无理辩白。

总之,抄袭不是什么无伤大雅的小事,此次联名抵制可以成为社会反思的契机:在唯流量的标准冲击之下,我们对于抄袭者的态度是不是过于宽容?

【责任编辑:王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