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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直播被职业打假人盯上,“知假买假”有错吗

作者:杨鑫宇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2020年12月16日
导读:现阶段,“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对维护市场环境利大于弊。

近段时间,带货直播领域掀起了一股“打假热潮”。从人称“快手一哥”的专职带货主播辛巴(本名辛有志),到刚刚杀入直播圈不久的网红企业家罗永浩,都在这场风波中被“拉下了水”。其中,辛巴旗下团队销售的一款燕窝产品,被人指出燕窝含量极低、成本不足1元、与“糖水”无异。罗永浩在直播间销售的一款进口漱口水,也受到了“假洋鬼子”的指控。


事后,辛巴团队承认涉事燕窝产品确实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就此启动了“退一赔三”的赔付工作;罗永浩的公司则对相关指控展开了回击,表示涉事产品确实是进口品牌,相关指控缺乏根据。然而,尽管两起个案的后续走向不同,带货直播这潭“池水”,却彻底被搅动了起来,使得其中存在的虚假宣传现象与质量隐患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


按理说,买货的人指控卖货者虚假宣传或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本是一项再正当不过的消费者权利。对此,同为消费者的普罗大众,没有理由不对其加以支持。然而,在最近几起带货直播领域的“打假”中,公众的情绪却远远没有这么简单。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最关键的原因就在于:不论是在“辛巴燕窝事件”中,还是“罗永浩漱口水事件”中,提出指控的都不是一般的消费者,而是经常在类似事件中抛头露面的“职业打假人”王海。


所谓“职业打假人”,指的是那些以打假为工作、靠打假赚钱的人。在这个行业中,最基本的操作方式,就是先调查清楚哪里在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或是存在虚假宣传现象,然后“知假买假”,最后依法索取“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的赔偿。作为“开山祖师”之一,王海一直被视为“职业打假人”的代表人物。然而,其极富争议的打假方式,既让他取得了不少正面名声,也让他在另一些人心中被打上了“臭名昭著”的负面标签。


相比于普通消费者不慎买到假货后“愤而打假”的做法,“职业打假人”之所以常常引发争议,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打假行为混杂了获取收入的动机。这层利益关系,难免让旁观者觉得他们并非是出于公义才去打假,而纯粹是为了给自己牟利。与此同时,包括王海本人在内,不少“职业打假人”都曾陷入过与敲诈勒索有关的法律纠纷,再加上他们的打假并不能保证“百发百中”,也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这一群体的信任危机。


然而,尽管公众对“职业打假人”的负面印象并非全无来由,我们依然应当看到:至少在现阶段,“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对维护市场环境利大于弊。事实上,从王海那一批职业打假人“出道”开始,社会各界就已经对这种“为赚钱而打假”的做法展开过多轮争议。在法律层面上,2013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消费者“知假买假”不构成商家抗辩理由,正是长年争议下形成的社会共识的体现。毕竟,从结果上看,不论打假者怀有何种动机,是否“知假买假”,他们的索赔行为都在实质上让虚假宣传、出售质量问题产品的商家付出了代价。商家对“职业打假人”的恐惧,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


12月15日,就在被王海“狙击”之后不久,罗永浩旗下公司宣布了一起由其团队自行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声明显示:罗永浩直播间在11月28日销售的一批“皮尔卡丹”羊毛衫非羊毛制品,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启动“退一赔三”。显然,不论之前王海举报的问题是否有充足的“实锤”,罗永浩的团队都充分认识到了带货直播的售假风险,提高了自我监督意识。从这个角度上看,由“职业打假人”掀起的“打假热潮”,终究是一件对消费者有利的事。


当然,一定有人会问:如果“职业打假人”发出的指控是假的该怎么办?如果“职业打假人”真的跑去对企业敲诈勒索又该怎么办?对这些问题,答案只有两个字——法办。此前,已经有多名操守不佳的“职业打假人”因为损害商誉、敲诈勒索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企业只要洁身自好,用好法律的武器,便无需担心受到恶意中伤,而公众也不应因此让整个“职业打假人”群体承受污名。

【责任编辑:任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