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APP下载

滚蛋吧!“洋垃圾”!

发布时间:2018-11-19 20:12 来源: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 

    南京海关连续退运进境固体废物

    11月9日,在南京海关隶属连云港海关监管下,50.1吨进境废塑料被退运出境。

    连云港海关关员验核铅封号

    日前,山东某公司向连云港海关申报自日本进口一批“PE塑料颗粒”,后经鉴定实为“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为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连云港海关随即要求企业退运出境。这是连云港海关11月份退运的第2批固体废物,此前查获的电子“洋垃圾”已于11月2日退运,两批固体废物总重139.3吨。

    同样在江苏省内,11月8日,在南京海关隶属江阴海关监管下,一批77.82吨固体废物在江阴港口退运出境。这批货物为江阴某公司自马来西亚进口,申报品名为“聚丙烯再生颗粒”,经鉴定实为国家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

    江阴海关关员对退运货物进行开箱查验

    厦门海关连查两批固体废物

11月5日,经专业机构鉴定,厦门海关日前查获的22.7吨锌矿实际为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

    厦门海关查获的废矿渣

    此前,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22.7吨锌矿。厦门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均为白色塑料编织袋包装,摆放杂乱且无明显产品信息标识,袋内货物主要为淡绿色粉末状及结团的混合物,将团状物捏碎后其内部颜色不一,货物中还夹带少量木块和塑料薄膜等杂物,具有较大的固体废物特征。经鉴定,该批货物实际为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10月22日,经专业机构鉴定,厦门海关此前查获的16.8吨“稀土铁合金粉”实际为被严重氧化的钕铁硼废料,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类固体废物。此前,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16.8吨来自日本的稀土铁合金粉。厦门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均为铁桶包装,无明显产品信息标识,且货物本身呈红褐色粉末状并夹杂有熔珠,具有较大的固体废物特征。经鉴定,该批货物实际为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过程中产生的被严重氧化的钕铁硼废料。

    汕头海关移送起诉涉嫌走私固体废物案3宗

11月9日,汕头海关向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涉嫌走私固体废物案件3宗。3宗案件共涉嫌走私固体废物约37.9万吨,案值约40.7亿元,共起诉佛联和等9个单位、16名犯罪嫌疑人,涉及案卷材料及账册、电脑、手机等物证一批。

    汕头海关查获的废旧电器

   大连海关截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45吨

9月28日,大窑湾海关准备对一票来自韩国,申报为“炼钢促进剂”的货物实施查验时,根据风险分析认为货物存在是禁止进口固体废物铅灰(渣)或铝灰(渣)的重大风险。在随后实施重点开箱查验时,现场查验关员闻到了浓烈刺鼻的氨水气味,在对这些灰色块状、粉粒混合物实施多点取样后,现场关员立即将这个集装箱做封存处理。从外观和气味判断,货物极有可能是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大窑湾海关依法依规将样品送指定机构进行鉴别。

    大连海关关员对进境固体废物进行查验

    10月25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出具了鉴别报告,认为送检样品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铝灰是熔炼再生铝合金过程中的必然产物,与其他金属熔炼产生的炉渣不同的是,铝灰呈松散的灰渣状,外观似粉煤灰,会对周边区域的水、土壤、大气等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严重危害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送检样品是再生铝厂冶炼刚出炉未经提取部分铝的熔炼灰渣,由于铝灰(渣)已明确列入《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属于铝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样品属于固体废物。”仔细读完了专业技术机构鉴别报告,大连海关隶属大窑湾海关查验处相关人员说:“报告验证了我们的怀疑,这45吨‘洋垃圾’被我们及时拦截在国境线上。”

    青岛海关退运两批禁止进境固体废物

10月17日,青岛海关隶属日照海关依法退运禁止进境固体废物61吨。该批货物申报为“破碎筛选黑色粉末状锌矿砂”,经海关关员现场查验发现,货物实际外观呈灰色粉末状,色彩光泽暗淡,且有刺鼻味道,与锌矿正常形态差异较大。经取样送权威部门化验鉴定,确认该批货物实际为“含锌物料等冶炼、加工过程产生的回收物或含锌物料经还原提取的混合性物料”,属于国家禁止进境类固体废物。

    该类冶炼回收物虽然还有部分回收利用价值,但实际加工提炼过程不仅能耗巨大,而且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污染物,将会污染周边区域的水、土壤、大气等生态环境,严重危害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青岛海关关员对进境固体废物进行人工查验

    10月13日,在青岛海关隶属日照海关监管下,此前由该关查获的46.39吨禁止进境类固体废物被原样退运出境。

    该批货物于今年7月份进境,申报品名为“旧输送带”,海关关员现场查验发现,货物外表极为陈旧、磨损痕迹明显。经取样送权威部门化验鉴定,确认该批货物实际为“使用过且磨损严重的钢丝绳芯输送带”,属于国家禁止进境类固体废物。该类废旧输送带被不法企业申报进口后,通常会将其用于传送设备重复利用,由于该类输送带磨损严重且强度、耐磨性等指标下降明显,在作业环节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编辑:曾宪旭】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更多>>
    图片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