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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暑期吊销34家旅行社许可证 “阴阳合同”等乱象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8-09-29 08:32 来源:光明网 作者:李政葳

    光明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李政葳)记者27日从文化和旅游部了解到,为加大全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今年5月起,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聚焦“不合理低价游”“非法一日游”“黑导游”等行业顽疾,全国共检查旅游企业24390家,立案1103件,罚款1215.84万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34家。

    经过暑期整治,建立了在线旅游经营管理机制,对在线旅游产品价格实施常态化监测,对问题较多的在线旅游企业及时约谈,对不合格线路产品督促下架,对主要在线旅游企业及平台产品审核和安全防范工作提出整改要求,累计下架不合格自助游产品5832条。并且,积极推动综合监管机制建设,截至9月20日,各地已设立旅游警察机构437家,工商旅游分局344家,旅游巡回法庭554家,较2017年底有了较大的提升。

    另外,各地还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活动,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全国100多个城市,举办了以“绿色出行”“出行有礼”为主题的“文明旅游为中国加分”百城联动宣传活动,组织各地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向游客倡议文明出游理性消费,提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最近,文化和旅游部又对国庆期间旅游安全工作做出专题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加大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和线上旅游等市场监管力度,实施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加强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和旅游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经查,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其组织的泰国曼谷、芭提雅6晚7天行程中,安排游客云某等2人参加另行付费的自费项目(每人6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行为,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给予云南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并处叁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重庆分社与旅游者签订“阴阳合同”,以明显低价收客,并在旅游合同履行过程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变更行程安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行为。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给予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重庆分社责令改正、罚款叁拾万元、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给予该社总经理陈某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福建厦门拥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低价招徕游客许某,并安排其在象屿自贸区时代广场的乳胶购物店购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属于“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行为。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给予厦门拥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罚款叁拾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陆拾元、责令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

    ●经查,海南同行天下旅行社导游马某,在没有与游客签订补充协议书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将22名游客带往位于三亚市榆亚路的大正乳胶科技博览馆购物。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行为。海南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给予海南同行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罚款拾贰万元、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

    ●经查,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在与游客丁某签订的台湾环岛8天7晚跟团游合同中,指定了具体购物场所,但未与游客签订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行为。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给予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罚款捌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许某未取得导游证提供导游服务(持假导游证),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之规定,属于“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行为,徐州市旅游局给予许某警告、并处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吴蕴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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