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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目标超额完成 千亿元政策红利惠及工商企业

发布时间:2018-09-18 10:15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记者 熊 丽

    题要:电价关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一般工商业电价主要涉及中小企业,范围非常广,社会关注度高。降低商业电价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政府对商贸流通业的重视和支持,为商贸行业发展注入了政策红利,让企业真切感受到了各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真抓实干的决心——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10%的降价空间从何而来?目前降价措施落实情况如何?政策红利如何传导到终端商业用户?针对这些热点问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多措并举降低电价

    我国销售电价按用电性质分为4大类,分别是居民、农业、大工业、一般工商业。一般工商业又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商业用电,另一部分是小型工业用电,这些企业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商业企业和小型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从各类电价水平来看,全国平均销售电价水平是每千瓦时0.65元,其中居民电价每千瓦时0.55元,农业电价每千瓦时0.48元,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64元,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80元,一般工商业电价是这四类里面最高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电价关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一般工商业电价主要涉及中小企业,范围非常广,社会关注度高。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先后出台5个文件,分4批共10项措施贯彻落实——

    2018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措施包括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

    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指出,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降低、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等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7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将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督促自备电厂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等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8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针对已部署降电价措施实施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降幅尚未达到10%的地区,再部署若干措施,加大政策力度。

    “综合已出台全部措施,按年计算,合计可减轻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支出1000亿元以上,超额完成10%降幅目标。”张满英说。

    政策红利持续注入

    电价调整涉及环节很多,输配电环节尤为重要。国家电网公司财务部主任冯来法告诉记者,国家电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今年出台的各项一般工商业减负政策,确保工商企业用能成本降到明处、落到实处。

    据冯来法介绍,预计经营区域内年减轻相关用户电费负担792亿元,降幅12.4%,将超额完成国务院降价任务。其中,从9月1日起,目录销售电价从平均每千瓦时电0.806元降低到0.721元,降幅为10.5%,降价金额671亿元;清理收费121亿元、降幅1.9%。

    冯来法表示,对部分地区因政策出台、部署落实等原因导致电价不能及时调整的,相关企业电费予以追溯调整,在下月电费中抵减,确保工商企业用户足额享受到降价红利。

    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姜明认为,在影响我国经济发展3大需求中,消费需求是最稳定的增长因素,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模式逐步由资源引导型向需求引导型转变,终端消费需求的多元化通过商贸流通业向供应链上游产业传导。积极推动商贸流通业发展,改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对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降低商业电价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政府对商贸流通业的重视和支持,为商贸行业发展注入了政策红利。”姜明说。

    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事务部高级总监许云飞表示,争取商业用电价格下调,是企业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追求的目标之一。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回应了企业呼声,让企业真切感受到了各级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真抓实干的决心。

    成果惠及终端用户

    “从调查情况看,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有的地方每千瓦时电价在0.6元到0.7元之间,但在有些地方,转供电主体给终端一般工商业的电价是每千瓦时1.2元或者1.3元,甚至更高。”张满英表示,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和加价行为,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是落实政策的关键。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操作。目前,一些地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不合理加价现象,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

    据许云飞介绍,有关政策文件发布后,企业积极与供电企业、商业综合体以及专业服务商协调,围绕直供电、转供电和餐厅储能等不同方式探索有针对性的方案。目前,不同领域执行力度各不相同,尤其以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为代表的资源相对垄断场所,其转供电价格谈判空间非常有限。

    张满英表示,将重点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各类加价。转供电主体自身作为商业企业用户在享受国家降低10%电价红利的基础上,要等额地把国家分4批出台的降价政策传导至终端商业用户,使其能得到电价优惠红利。

    相关公共用电及损耗如何处理?按照有关政策,相关费用可以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谢杰告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公司将原代收代缴电费优化,设置电费和用电服务费两个科目。电费与政府规定电价相等,保证商户能够切实享受电价下调的政策红利。此外,根据历史缴费情况,与商户友好协商,收取“用电服务费”,用来继续支持稳场运营,提供舒适经营环境。

    冯来法表示,商贸电力用户要配合做好转供电环节加价规范管理工作,坚持国家目录销售电价的严肃性,划清电价、收费界限,还原中小微商业企业真实用电价格。鼓励和支持具备由电网企业直供条件的商业综合体、商贸企业移交,国家电网公司将主动上门服务,建立绿色通道,加快配套工程建设,实现电网企业“供电到户、计量到户、服务到户”,减轻商业综合体、商贸企业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成本,提高用电安全保障水平。

    9月10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出倡议,承担转供电的商业主体,应将政策红利传递到所有相关商贸服务企业。按价格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在规定时间前,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同时,主动与电网企业联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购电方案,争取优惠措施尽快落实到位;主动清查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和不规范做法。

    张满英表示,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自查自纠、公开公示、监督检查等措施,坚决将这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丽)

【编辑:杨奕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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