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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幼托所内向女童伸魔爪 检察官建议“三无”幼托机构应加强监管

发布时间:2018-08-31 15:26 来源:法制网 作者:丁国锋

   法制网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左国军 莫燕萍 近年来,民办幼托机构大量出现,其中家庭式托儿所颇受家长欢迎,但当前家庭式幼托机构存在无许可违规经营、无专门托管场所、无正规从业人员等“三无”现象,安全隐患较大。近日,在苏州某三无幼儿园里就发生这样一起案件,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吴某以强奸罪提起公诉。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是一名17岁的在校学生,其母亲在小区里开了一家没有正规经营许可证的幼托机构。此前,吴某的母亲看准小区中学龄前儿童较多且无人看管,就在家中开办托儿所,共有13名4、5岁左右的幼童。而吴某平时上学,放暑假一直在家中。

   当天,吴某因玩累了手机,突发奇想想看看小女孩身体是什么样的,就选择了睡在房间最角落的小兰。一开始小兰还在熟睡,就在途中小兰醒了过来并因为害怕而大哭了起来,吴某便停止了动作。“我知道进一步的话后果会很严重。”吴某交代道。

   当天晚上,小兰的母亲给小兰洗澡时,小兰向妈妈表示下面有点不舒服。经仔细询问后,其母亲立即找来小兰的父亲,两人立即就报了警。

   案发后,检察机关对被害人小兰安排了专业的心理疏导。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及其家庭进行帮教和沟通,迅速向有关部门反映“三无”家庭式幼托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引起重视。

   而针对案件中“三无”幼托所,检察机关建议,家长应给孩子选择正规的托儿所,不能仅看中方便便宜,充分发挥社区作用,社区应增强监管意识,对小区内的家庭托儿所进行定期摸排和检查,充分掌握社区内各类经营性质的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应联合开展市场整治,彻底清理无证经营幼托机构,对家庭式托儿所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对网络及街头广告的监管,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介开展宣传,增强幼儿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编辑:李师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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