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企业伪造公文印章 用假合同骗取扶贫款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敏

    河南省有5家企业,为了骗取扶贫资金,甚至想出了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公文和银行资信证明的卑劣手段,将500多万元骗入口袋。

    审计署发现这起案件线索后已经移送河南省委、省政府,相关责任人被问责,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涉案资金也被追回。一切似乎尘埃落地,但在审计人员看来,这几起荒唐事件背后的制度缺失发人深思。

    2016年年底,审计署在对河南省的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的时候发现,固始县扶贫资金多流向于产业扶贫项目,就将该县产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作为审计重点。

    申报贷款贴息,通常有三方面主体:申请资金的企业或个人、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进驻固始县的审计组首先从企业银行贷款的真实性“破题”。

    没想到跑了几家银行之后,他们都反映,众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蓝集团)和精智农业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精智农科)两家企业的6份银行贷款合同并不存在,部分申报材料中加盖的银行印章、签名有伪造嫌疑。

    当审计人员深入这两家企业调查时,众蓝集团负责人承认,知晓下属于2012年至2015年,伪造河南省固始县某银行印章,假冒银行员工签名,以及伪造的5份借款合同(累计8900万元)、虚假内容的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等资料,申报并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贴息234万元;精智农科于2013年伪造1份700万元借款合同和8份利息收回凭证,申报并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贴息21万元。

    在对涉及的银行机构调查中发现,固始县某银行综合柜员、02号业务专用章使用人刘某疏于管理,由本行其他员工在精智农科提供的虚假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和利息收回凭证上加盖了该印章,为精智农科骗取产业扶贫财政贴息提供帮助。

    在虞城县,审计组也发现了相似的问题。外调几家银行机构后,审计组发现民雅机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雅公司)利用伪造的1份1400万元的银行借款合同,申报2013年产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虞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相关公职人员,未按照规定对该公司贷款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意其申报2013年产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2014年,民雅公司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贴息43万元,其中40万元转入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

    至此,问题并未终结,按照产业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对申报企业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往下的问题是,企业涉嫌造假,那么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否监管失责?

    审计组进一步对这些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这几家公司都有各类造假行为:

    一家2011年成立的公司却有县委县政府2009年颁发的先进证书;产业扶贫贴息贷款的前提是不欠员工的社保费用,有几家公司虽然拖欠职工社保,但却有社保局提供的不欠费证明。

    审计组在虞城县人社局了解到,该局规定,对外出具证明需进行登记,报经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主任加盖印章。该局时任办公室主任曹某未对企业缴费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且未报经局长审批、也未进行用印登记的情况下,擅自在唯一食品、广博公司提供的3份企业不欠缴养老保险费证明上加盖了该局印盖。随后,上述2家企业利用上述3份虚假内容的证明等资料申报产业扶贫贷款贴息项目,骗取中央和省级产业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30万元。

    最近的消息是,某企业负责人因骗取贷款罪获刑,但几起案件却引发了审计人员的深思——部分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由于长期疏于管理,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企业骗取行为顺利通过审核。

    如众蓝集团在2012年至2015年,连续4年以相同的造假方式骗取扶贫资金,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竟没有丝毫察觉,本应作为财政资金的守护者,却成为企业造假屡试不爽的放行者。有些工作人员说,想到后面还要由省级层面审核,便放松了县级层面的把关。

    发现这几起案件的审计组负责人说,当前通过申报项目获得财政补贴的资金种类很多,审计总能发现企业骗取、公职人员涉嫌渎职的问题。相关管理制度还需细化,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多部门有效协作加强对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