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  现场新闻  ->> 正文

“徐玉玉案”进入最高法工作报告

审结诈骗等案件1.1万件

http://www.cyol.com  2018-03-09 14:38

来源:中青在线 胡春艳 王亦君

    3月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赵青/摄

    中青在线北京3月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 王亦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今天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五年来,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适用法律意见,审结徐玉玉被诈骗等案件1.1万件。出台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司法解释,严惩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等犯罪行为。

    徐玉玉案是指2016年8月21日,已被大学录取的徐玉玉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当晚报案后,她在回家路上突然晕厥,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没能挽回她18岁的生命。

    此后,警方成立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2017年7月19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金锋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进春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熊超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宝生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郑贤聪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福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2017年9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产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