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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谈 | 炫富律师,低俗营销不可为

发布时间:2018-01-12 13:00 来源:海运仓内参 

  新京报:请谣言和鸡汤党放过北大安金鹏

  《这个北大学霸的故事够荒诞:一切都是假的,20年来却感动了无数人》,“知识分子”公号近日刊发的这么一篇文章,引发广泛关注。

  这则故事堪称重磅催泪弹,主角是数学家、北大教授安金鹏,以第一人称讲述了其苦难史:他自幼家贫,奶奶病倒炕头,爷爷半身不遂;母亲一人割打3亩地的麦子,累得站不住了就跪着割,膝盖磨出血……又苦情又励志,简直是花式撩读者泪腺。而该故事也确实刊发过某知名杂志,上过很多节目,激励了无数学子。

  但所有为掺地沟油的鸡汤流下的热泪,都是廉价的。

  无论是奋斗还是报恩,都是“善”。但正所谓“真善美”,真是善的前提。前些年的很多“树典型”式宣传和时下的许多鸡汤,之所以有“毒”,就在于它动辄拔高或捏造,“真”也是为了支撑“假”的说服力。到头来,看似打鸡血,实则洒狗血。

  无论是饱受诟病的“造神童”“树典型”,还是单纯的“知音体”写作,但凡没有真实性支撑,就是自欺并欺人,最终也难免祸人并祸己。

  很多人喝下的数学家安金鹏“感恩鸡汤”里,掺了太多地沟油。如今,安金鹏已被绑上谣言战车约20年了,真心希望,谣言和鸡汤党能早日放过他。

  (作者:佘宗明 原标题:《请谣言和鸡汤党放过北大安金鹏》)

  光明日报:更要珍视那些愿意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村官们

  2017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工作战略——乡村振兴。要实施好这一重要战略,一个群体的作用不容忽视,这个群体就是农村基层干部。

  相对于农村基层干部这个群体的庞大基数,品行恶劣、无视法纪的村官毕竟是少数。少数害群之马可能会拉低整个群体的社会评价,这种现象在教师、医生、公务员等很多群体中都存在。不过由于后者拥有相应的话语权,他们能够代表职业群体发声,有助于纠偏舆论层面的刻板印象。而村官群体囿于文化素养、传播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缺少为自己辩解正名的能力。对此,负责任的舆论应该有更多的反思。

  在眼下的很多农村地区,人们常常感慨人才流失严重,“能人”们都离开农村到城市发展,愿意留下当村官的很少。在这种情形下,更要珍视那些愿意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村官们。当然,舆论的善意不意味着纵容,而是要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基础上,鼓励更多村官发挥作用。一个职业的社会评价常常会影响人才的职业选择,更多善意的期待,会激励更多村官为乡村振兴努力。

  (作者:敬一山 原标题:《给农村基层干部更多善意的监督》)

  澎湃新闻:对“拦高铁”,能否适用治安拘留的处罚?

  连日来,旅客罗某以等丈夫为由在合肥火车站扒阻高铁发车一事被全民热议。最新消息是,罗某道歉了,还被罚款2000元。面对媒体采访,罗某做出了这样的解释,由于跑错车站,自己到检票口已经是16:37分,但是她在出租车上查了该车次已经晚点到16:52分发车。自己和女儿成功地过了检票口,可是后面带行李的丈夫却被工作人员拦下了。自己和列车长说,我老公就在楼上,10秒就能跑上车,麻烦工作人员放行。

  高铁发车前几分钟关闭检票通道,不让人进是一种常识,也是一项基本规则,不可有例外。试想一想,如果乘客都抱着“踩点”的想法去坐车,都有着趁这10秒跑进高铁的权利,那车站还会有正常的秩序吗?那很可能时不时就会出现拥挤逃难似的场景,哪还会有秩序可言!

  不过,在此次舆论潮中,也有为罗某鸣不平的。如有观点表示,依据列车晚点的实际时间推算,乘车人罗某有权阻止车门关闭,罗某是在维护自己和家人的“乘车权”,反而是高铁工作人员工作方式傲慢、冷漠以及僵化。

  这种貌似讲法的逻辑推理恐怕比罗某扒阻列车更可怕。任何人的权利决不是孤立的存在。发车时间决不等于上车时间。过分强调迟到乘客的“乘车权”,就是对其他广大乘客权利的漠视,也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对铁路运输秩序的漠视。

  另外,对于本次事件的处理也值得一说。铁路公安对罗某的罚款是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也仅是罚款2000元。由于国务院颁布的法规不能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所以,依据该条例不能对罗某实施拘留等更严厉的措施。

  (作者:金泽刚 原标题:《对“拦高铁”,能否适用治安拘留的处罚?》)

  钱江晚报:炫富律师,低俗营销不可为

  近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张晴律师在社交网络发表大量炫富言论引争议。内容显示,她在朋友圈发图炫耀自己的奢侈品,自称多家上市公司家族企业的股东追求过她。在介绍学历时,她称自己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在介绍工作时,她则称自己是“亚太第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近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已经发了一份处理函,表示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张晴律师在网上发表的信息涉嫌虚假宣传,请深圳市律师协会按照规定处理。

  说实在的,对于炫富的人,整个社会对其都是没有好感的,郭美美就是一个很好的前车之鉴。有句古话形容得好: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中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刻意牵强地炫名牌,只能让人觉得俗不可耐,望而生厌。炫耀只能说明她的不自信。真相可能正如网友们所猜测的:她是缺什么在“炫”什么!

  但有一种意见也值得注意,一些网友觉得她在自己朋友圈炫,有什么违法?广东省律师协会的处理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比如有网友说:她愿意怎么写就怎么写,又没有违反法律,干啥要查她?

  此言差矣。朋友圈好像是私密空间,但事实上已经是公开、半公开的平台,所以在上面发布的内容,同样要遵守法纪。比如她称自己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但北大法学院却说她并非本学院的学生,可能是自考或者函授则未知。她说自己是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但记者在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官方网站上,在“信息查询”一栏输入她的名字,显示她2014年取得律师资格,2015年执业,是“专职律师”,并非合伙人。因为要成为合伙人必须执业满三年,她连年限都不够。

  现在不清楚的是,这个张律师,发表炫富言论,到底是不是在通过这种手段搞营销?但是不管怎么说,炫富嘲贫的言语,显然与社会主流价值观格格不入。通过在执业过程中的虚假陈述来招揽顾客,更可能造成委托人乃至公众的损失。所以,广东律师协会并不是小题大作。

  (作者:项向荣 原标题:《炫富律师,低俗营销不可为》)

  说明:本栏目所引用之评论均为原文节选

  整理 / 黄 帅 编辑 / 苍 南

【责任编辑:吴蕴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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