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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劫杀出租车司机 逃亡21年后投案

发布时间:2017-12-30 08:18 来源:北京青年报 杨琳

  21年前的1996年冬天,一名出租车司机被杀身亡。此后,北京警方经过努力,将三名案犯中的两人抓获,两人因抢劫罪一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无期徒刑。但还有一名嫌疑人陈学武一直在逃。案发后,陈学武迅速逃离北京回到四川老家,与家人见了一面后一直逃亡在外。去年10月,陈学武潜回老家附近,今年3月在家乡附近主动投案。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对陈学武进行宣判,法院认为陈学武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出租车司机21年前被杀害

  1996年12月10日晚上,女市民方萍(化名)心中惴惴不安,担心着丈夫倪某的安全。她丈夫1994年购买了一辆出租车,下午经常出去拉活。当天下午,方萍因单位聚餐,与丈夫约好10点半接她回家。晚上10点多,方萍联系丈夫,但丈夫没有回信。当晚11点多,方萍又在附近的一家粮店联系丈夫,仍无回音。直至次日凌晨1点多,无奈的方萍自行打车回家,却发现家里也没有丈夫的踪影。

  回家后,方萍一直担心,然而坏消息还是传来了,公安机关联系到方萍,告知她丈夫在东三环附近被人杀害,死因是被利器刺穿心脏,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三人称因手头拮据劫杀司机

  方萍的家庭遭遇不幸后没几天,远在千里之外的四川省通江县,一个普通家庭也陷入不安,1996年12月中下旬的一天,女子邵某发现28岁的丈夫陈学武慌里慌张地回到家中,陈学武前段时间去北京打工,这次没和家里人打招呼就回来了。陈学武一直坐立不安,叮嘱邵某照顾好父母和孩子,但对待邵某的一切疑问都报以沉默。

  陈学武还将自己的父母叫了过来,跪在父母脚下,却什么话也不说。次日,陈学武匆忙离家。邵某和陈学武父母都隐约感觉到,陈学武应该干了违法的事情。邵某回忆,自此以后,再没见过丈夫陈学武。

  陈学武正是出租车司机倪某被杀案的凶手之一,案发前,陈学武来到北京一工地打工,认识了老乡王立明和工地上的带班班长陈天礼。三人手头拮据,一天,三人聚在一起,经过商量后决定一起抢劫。

  案发当天晚上,在准备了一把菜刀和一把尖刀后,三人搭乘一辆红色出租车,要求司机前往某工地。到达目的地后,三人拿出菜刀架在司机脖子上,对司机搜身,搜出了约100元钱。司机后来有所反抗,三人勒住司机的脖子,捂住嘴,用刀捅司机,随后逃离现场。作案后,三人就此分手,各奔东西。

  案犯逃亡21年后主动投案

  案件发生后,陈学武的两名同伙王立明和陈天礼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1997年11月,北京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明无期徒刑,2002年北京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天礼死刑,三名案犯只剩陈学武一人在逃。

  离家后,陈学武一直在全国各地逃窜,他先去厦门待了一段时间,后来又拿着工友的临时身份证在广州和深圳待了八九年。由于担心被捕,陈学武这些年在全国各地打工为生。

  2016年10月,在河南的陈学武思乡心切,返回家乡附近。但他仍被通缉,无法在家乡附近正常生活。2017年3月,陈学武前往老家附近的派出所,主动投案,结束了将近21年的逃亡生活。

  投案不构成自首获刑15年

  因涉嫌抢劫罪,陈学武被提起公诉。此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审理,庭审期间,陈学武一直坚称自己没有参与预谋抢劫,称其作案是受到了胁迫。陈学武说,案发当晚他才得知王立明等人要实施抢劫,还硬塞给他一把刀,告诉他“今天不抢也得抢”。陈学武试图脱离两人的控制,但没有成功。三人抢劫后,王立明拿到钱,给了陈学武3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另外两名案犯的证言均能够证明,二人案发前曾与陈学武商量抢劫事宜,陈学武在公安机关亦曾供述此事实。相关证据证明,陈学武使用菜刀威胁司机,对倪某强行搜身搜取100元,遇到倪某反抗后,陈天礼使用尖刀刺中倪某左胸部,导致倪某失血性休克死亡。因此,陈学武并非受胁迫参与抢劫,系主动参与抢劫并起主要作用,不应认定为从犯,对陈学武的辩解法院不予采纳,关于陈学武具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陈学武虽系主动投案,但其到案后及当庭不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构成自首。

  法院认为,陈学武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抢劫致一人死亡。鉴于被告人陈学武主动投案,在案件审理期间,陈学武家属代其退赔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并退缴违法所得在案,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以陈学武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文/本报记者 杨琳

【责任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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