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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老父犯下虚假诉讼罪

为和亲儿子争房产 拿假证明带假儿子打假官司

发布时间:2017-12-25 06:07 来源:北京晨报 何欣

  曹某拿着假证明,和假儿子一起去法院打了一场所谓的继承官司,中午拿到一纸盖着法院红章的《民事调解书》,下午就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第二天就和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所幸,曹某的真儿子去查询房屋状态时发现异常,并前往法院说明情况。最终,自作聪明的曹某把自己送进监狱。日前,曹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专门增设“虚假诉讼罪”以来,本市审理的首例虚假诉讼罪案件。宣判后,曹某表示不上诉。

  前因

  母亲去世留房产 父子反目

  2016年国庆节前,由于不放心母亲去世后遗留下的房产,小曹前往房屋登记部门查询房屋情况,谁知被工作人员告知,就在前一天,小曹父亲带着儿子拿着一纸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这套位于丰台区大成里的房屋登记在小曹母亲的名下,而曹母2014年去世前曾留下遗嘱,要求家人不要出售这套房屋。曹母去世后不久,2014年底,小曹因为孩子上学的需要,曾和父亲商量将这套房屋过户到父子二人的名下,但遭到父亲拒绝,小曹随即将父亲起诉到法院,后来在家人的劝解下撤诉。2015年下半年,曹某又起诉儿子索要赡养费。两场官司下来,父子关系恶化,不再往来。

  如今得知父亲带着一个假儿子和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去给房子办理过户手续,小曹急了,赶紧去法院问个究竟。

  实情

  虚假诉讼后老父急吼吼卖房

  曹某上午带着假儿子在法院进行了虚假诉讼拿到一纸盖着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后,中午便马不停蹄地带着假儿子去国土部门打算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由于当时已经下班,二人下午又排队一直等到下午4点左右才交了材料。按照规定,当天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曹某和假儿子便离开了。

  第二天下午,曹某在中介公司和他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涉案房屋以380万元的价格出售,并收取了买房人10万元的定金。而实际上,在和买房人签合同前,曹某已经接到国土部门的电话,通知其这套房屋已经被丰台法院冻结。

  记者了解到,涉案房屋的所有人,曹某妻子在弥留之际曾特意让娘家人代书一份遗嘱,300余字的遗嘱中,多次叮嘱丈夫“把房子留下”、“不要卖房”、“千万不要卖房”、“保住房子”。

  而曹某向法院提交的虚假材料,也是为了将涉案房屋据为己有。篡改岳母的死亡时间和家庭成员关系,是想让岳母在妻子生前去世,且让法官以为妻子齐某是家中独女,这样就不存在继承遗产的问题,妻子的娘家人也就不再享有继承权。

  事发

  真儿子揭穿父亲虚假诉讼

  找到为父亲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法官,小曹在案卷里看到一张伪造的身份证,上面除了照片不是小曹本人,其他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信息都与小曹相符。

  此外,小曹发现案卷里的其他证明材料也有问题,首先是姥姥的去世时间原是2016年1月9日,但案卷里《死亡证明》上的时间是“2006年1月9日”,足足提前了十年。小曹母亲原是家中的二女儿,但在案卷的“家庭成员关系”里,小曹母亲成了家中独女。

  了解到案子有蹊跷,法官立即将情况上报给丰台法院的审委会,并第一时间通知丰台区国土资源局,要求对涉案的房屋做“限制交易”处理。丰台法院审委会决定此案启动再审程序,并将这一涉嫌虚假诉讼罪的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

  受审

  明知对面不是亲儿子

  日前,曹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在丰台法院出庭受审,庭审当天小曹没有露面。

  被告人席上的曹某头发全白,精神状态不佳。“我认罪,我错了。”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他当庭表示认罪。当法官要求其讲述案发的具体经过时,曹某说自己“脑子一直不好,具体想不起来了”,随后法官安排公诉人向其发问,曹某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也大致讲述了案发经过。

  2016年9月21日,曹某到丰台法院立案起诉儿子小曹,要求将妻子名下的一套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当时案由为“法定继承纠纷”。9月28日上午,他与一年轻男子来到丰台法院出庭应诉,该年轻男子持有名为“曹×”的身份证。在法庭核实当事人身份以及开庭审理时,该年轻男子均自称是小曹本人。曹某明知对面坐着的人不是自己的儿子,不仅没有提出异议,还认可对方的答辩内容,并与之达成调解协议。

  自称上了亲儿子圈套

  庭审中,对自己和假儿子演戏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的经过没有异议,但曹某辩称,这一切都是儿子小曹安排的。“他这是给我下了个套儿,让我自己往里钻啊。”曹某说,案发前儿子曾找到他,表示同意将房屋过户到他名下,“他让我去起诉他,等到开庭前一天他又说自己要出差,说反正也是走个过场,随便找个人代替他去一趟签个《民事调解书》就行了。”曹某说,开庭当天的假儿子也是儿子小曹找来的,甚至他提交给法院的假证明也是小曹给他的。

  但小曹在案的证言则显示,自从2015年下半年,父亲因为赡养纠纷把自己告了之后,就不再和父亲来往。法院调查结果也显示,曹某起诉状上被告联系方式里留的手机号码,实际也在曹某本人名下。

  法庭上还当庭播放了曹某和假儿子从进法院、案件以及在法庭内答辩的视频资料。记者看到,在法庭外,曹某和假儿子见面后只简单点了下头,没有过多寒暄,二人便很有默契地进了安检大厅。在法庭里,法官核实二人身份的时候,两个人也都显得很自然。

  宣判

  因虚假诉讼获刑9个月

  检方认为,虽然目前假冒小曹的男子尚未找到,曹某也辩称不认识此人,但他在明知该人并非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仍与其共同出庭,未提出异议并同意该人答辩,致使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房屋产权,后真正的儿子小曹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曹某的起诉、应诉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调解协议也侵害了儿子小曹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认定曹某构成虚假诉讼罪。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使用伪造的证明材料,在明知被告并非儿子本人的情况下进行虚假诉讼,侵犯了他人合法继承的权利,造成原审遗漏当事人,实体处理错误,致使原审继承纠纷一案提起再审,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虚假诉讼罪,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宣判后,曹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等我出来了,这房子我也不折腾了,等我死了,我儿子他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曹某说。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

  多发离婚房产类案件

  丰台法院的法官告诉记者,所谓虚假诉讼一般是指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当事人单方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唆使他人帮助伪造、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鉴定意见等手段,通过诉讼、调解、仲裁等能够取得各种生效民事行政法律文书的方式,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的方式,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虚假诉讼案件多发生在离婚、分家析产、赠与、民间借贷、房地产权属、企业破产等纠纷中,且多存在以下情形:

  首先是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其次,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第三,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第四,当事人双方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第五,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有效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丰台法院结合自身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也特别制定了《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意见(试行)》,要求全程风险提示,对虚假诉讼行为采取联动处理,试行“谁发现谁报告制度”,并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同时依法加大罚款、拘留等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凡是涉及刑事犯罪的,则及时移送侦查机关。

  本版撰文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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