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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践行者】刘冬梅法官:清算与破产审判领域的“杏林”妙手

发布时间:2017-12-21 14:51 来源:金羊网 董柳

    文/金羊网记者 董柳 实习生 郑雅心 通讯员 杨晓梅

    图/通讯员 彭勇 席林林

    在人们的印象中,法官是公平正义的使者。可是,有一类法官,他们不仅承载着实现公平正义的使命,而且肩负着“救死扶伤”的重担。在国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清理“僵尸企业”的大背景下,许多“病企”走向法庭等候这些法官“诊断”。之后,它们或涅槃重生、或寿终正寝。

    今天,我们聚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刘冬梅法官。置身于清算与 破产审判这片“杏林 ”中 ,刘冬梅演绎了一个个“救死扶伤”的杏林春暖故事。

    与“破”事打交道破中有立

    从去年开始,刘冬梅被同事们拉进了“破产法疑难问题研讨”“破人与破事” “破产法快讯” ……一个又一个带着“破”字的微信群里。

    与“破” 有关的词通常不是好词,但破产审判是少有的例外。这些微信群里,聚集了全国各地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的法官和专研于破产法研究的专家与学者。 常常,夜深了,微信群里的信息还响个不停。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僵尸企业”, 是挂在他们嘴边的高频词汇,刘冬梅亦不例外。

    司法改革总与经济发展的脉搏跳动紧密相连,破产审判更是如此。

    自广州中院 2016 年 12 月 30 日正式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并揭牌以来,它的使命之一是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此之前,早在 2015 年,刘冬梅便开始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积极发挥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在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资源配置、公平保护各方权益、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上的重要作用。

    在刘冬梅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广州中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张张亮丽的成绩单,审结了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顺利审结民安证券、国民信托两家金融机构破产案,助推证券市场的法治化和规范化进程;辐射全国的“中金再生”系列案在这里率先破冰;广州亚铜、广州亚钢重整成功,数十亿金融债权顺利化解,有效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退市企业广州汇集股份公司破产重整案快速审结,企业重获上市可能……

    宛如名医,刘冬梅所在的团队为这些“病企”把脉问诊,尽可能帮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破茧重生”,对“救治无望”的企业快审快结,使其“寿终正寝”。

    四家僵尸企业被宣告“死刑”

    最近,刘冬梅审理的广州市华日机电五金公司、 广州市牛奶公司原料批发部、广州市牛奶公司经营部、广州市牛奶公司购销部四件破产案件顺利终结。这四家企业均属油尽灯枯的“僵尸企业”。

    在市场经济下,原料批发、经营、购销通常是一家企业供、产、销的几个不同的环节,承担着这些工作的部门没有必要也无须设置独立的法人。但上述企业却均属于广州市牛奶公司下属的三级企业,深深地打上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

    由于上述四家企业技术水平低、发展前景差、经营管理方式落后,在经济转型及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被市场淘汰,属于典型的“僵尸企业”。 它们均存有大量财物账册,破产清算工作十分繁杂。

    破产案件受理后,刘冬梅立即与破产管理人进行对接,指导管理人制定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并借助国资委的力量,协助破产管理人做好接管工作,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另外,由于上述案件属于广州中院审理的首批“僵尸企业”清算案件,对其他案件的审理具有示范作用。为了保证这批案件依法、依规快速推进,刘冬梅像个“闹钟”一样,每周定期询问破产管理人工作进展,及时掌握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动态,帮助破产管理人快速清除清算障碍。

    在审理过程中, 对于破产管理人提请法院裁决的事项,刘冬梅第一时间提交合议庭讨论处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案件审批手续,确保快速、高效审结。

    短短四个月内,破产管理人完成了所有清算工作,这四家“僵尸企业”被广州中院果断宣告“死刑”,逐出市场。

    “虽然清算与破产类案件没有审限,但我希望能尽快解决。因为它们已没有存活空间,就应该从市场的肌体里尽快剥离出去,只有这样,经济发展才能轻装前行。 这就像一个人,长了个瘤子,该割的就要尽快切割,这才有利于肌体健康。 ”刘冬梅说。

    “总的来说,来到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案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完全丧失生存能力的企业,可以直接破产,处理流程相对较简单。另一类是还有重整、重组希望的企业,处理起来比较复杂,要尝试让他们起死回生。”刘冬梅说。

    “目前我手头就有这样一宗案件,开始以为它必死无疑,但在处理过程中,发现还有救活的希望。”刘冬梅讲述了她经办的广州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案,案中,该公司名下已没有人员,但法庭在处置中发现其名下还有一处数千平方米的房产。“若能证明确属企业财产的话,那这家公司不但‘死’ 不了,还挺‘富’的。加上企业字号等其他无形资产,说不定还可以再次盘活。”刘冬梅笑称。

    案件激增破产审判重要性凸显

    再过两天, 是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一周岁”生日。

    一年里,伴随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大量破产清算类案件涌入广州中院。刘冬梅用“暴涨”来描述这一态势。

    据统计,刘冬梅所在的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今年共审理各类案件743件,其中破产、强制清算类案件共604件,占比81.3%。两类案件今年裁定受理案件数为264件 ,是去年同期的7.33倍;预计到今年年底裁定终结案件数为86件,是去年全年的4.3倍。其中,成功审结了广东证券破产案、中色十六冶破产案等重大案件。

    备受瞩目的是今年 8 月15 日, 广州中院清算与破产庭集中受理“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 104 件。这使得广州中院“僵尸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的受理数名列全国法院前茅。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依法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僵尸企业’”新闻发布会上,肯定了广州中院的工作成效。

    身处清算与破产审判的潮流中,自是春江水暖鸭先知。“以前,大家普遍觉得破产审判是非常冷门的领域,不仅很小众,案件很少,办案也没有成就感。 ”而如今,刘冬梅切实感受到,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经济结构转型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破产审判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广大从事破产审判工作的法官的工作激情与学习热情亦日益高涨。

【责任编辑:王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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