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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桃江四中肺结核疫情:确诊29例疑似5例

发布时间:2017-11-17 19:45 来源: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卫计委官方微信 

    针对近期备受热议的湖南桃江肺结核事件,今天下午,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通报称:今年8月,桃江县第四中学发生一起结核病聚集性疫情。截至2017年11月16日,共发现29例肺结核确诊病例和5例疑似病例,另有38名学生预防性服药,共计72名学生接受治疗和管理,对疑似及预防性服药学生的诊断待观察、复查后再予以确认。疫情发生后,省、市、县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处置疫情,救治患病学生,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下午也通过官方微信发布公告称: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湖南省桃江四中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立即批示,责成当地核实情况,及时公开发布准确信息,全力以赴做好患病学生的治疗工作。17日下午,相关工作人员和防治专家已到达湖南省桃江县督导当地疫情处置工作。相关进展情况将及时发布。

    国家卫计委的公告同时提到,2017年6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教育部修订印发了《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和聚集性疫情的处置流程,要求学校要强化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改善教学和生活环境,加强日常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等工作。学校对发现的肺结核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依法依规,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迅速进行流调,根据情况开展筛查。定点医疗机构对确诊患者及时进行规范治疗。 近年来,通过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防治结合,我国结核病疫情稳步下降。结核病作为一种慢性传染病,可防可控,只要坚持规范治疗,可完全治愈。下一步我委将联合教育部门,重点组织开展对寄宿制中学为主的学校结核病防控检查督导,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对报告不及时、疫情处置不力等原因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核心知识

    一、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

    二、肺结核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人人都有可能被感染;

    三、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

    四、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五、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还可避免传染他人;

    六、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后,应当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

    七、养成勤开窗通风的习惯;

    八、保证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责任编辑:傅晓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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