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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布“双11”网购预警

发布时间:2017-11-10 10:30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剑平

  中青在线宁波11月1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剑平)今天,据浙江省宁波市有关部门发布,该市有11家电商企业被列入国家首批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并提醒消费者在即将到来的“双11”期间网购消费莫冲动、理性为先。

  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统计,2016年“双11”期间,该市共接到投诉与咨询争议电话105件,投诉较多的是家用电器、服装鞋类、五金交电等商品。问题主要集中在收到商品无法正常使用、涉嫌三无、没有3C认证、包装破损、变质等。同时,部分电商企业还涉嫌搞虚假秒杀优惠、先提价后优惠或是未按标注价格出售,以及进行虚假宣传等。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消费者陈先生在去年“双11”活动前关注一款立式冷暖柜机空调,店方标注价格为3999元。到了“双11”活动期间,店方将其价标提高为4599元后再优惠600元。“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优惠。”陈先生通过网络购物后十分气愤,投诉该电商企业涉嫌欺诈。

  宁波市公安局也发布了“双11”防范和打击刷单诈骗、网络购物诈骗和冒充客服诈骗等犯罪预警。今年10月9日,受害人在某知名电网平台上卖东西时收到一条客户信息说,其写错地址需要修改,该受害人将订单取消。对方又谎称支付宝被冻结要求通过QQ联系客服进行解冻。该受害人按照对方指示通过远程操作后发现,自己支付宝内29937元钱被骗走。

  宁波市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秒杀、超低价、限时特惠等促销宣传,要注意查看促销优惠的具体条款,特别是以缩小字体出现的免除经营者责任或增加消费者义务的条款;在下单前要关注网购商品的价格变化,最好货比三家,不要被明显低价所误导,也不要被虚假折扣所迷惑等。

  同时,网购是非现场购物,宁波市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议消费者保留交易相关信息和交易凭证,尤其是与商家的交易内容、聊天记录、商品规格、型号、功能、价格和商品交易订单等信息页面,金额较大的商品应主动索要发票作为购物凭证。付款时最好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渠道进行支付。发生消费争议时可以据此向商家、交易平台交涉,必要时可以向执法部门部门投诉。

  

经济部编辑
【责任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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