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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法将对“留置”作出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26 12:22 来源:中青在线 刘世昕

    中青在线北京10月2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世昕) 在十九大新闻中心今天举行的十九大报告解读专题发布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肖培表示, 用“留置”取代“两规”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十九大报告提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肖培解释说,“两规”是1994年的一部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条第三款所规定的。

    肖培进一步解释说,国家监察委员会不是司法机关,它的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反腐败所涉及的重大职务犯罪也不同于一般的刑事犯罪,国家监察法因此就不能等同于刑事诉讼法,调查也就不能等同于侦查,所以不能将一般的对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同于对腐败、贪污贿赂这种违法犯罪的调查。所以将要制定的国家监察法,将对留置的审批程序、使用条件、措施采取的时限都会作出严格的法律规定,乃至于对调查过程的安全、医疗保障等等都会作出相应的规定。

【责任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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