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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楼市限售新政:买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

发布时间:2017-09-23 12:16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裴江文

    中青在线贵阳9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裴江文)今天凌晨,贵阳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了一份名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通知》)的通知。这项楼市调控新政策的颁布,标志着贵阳正式迎来“限售”时代。

    《通知》中明确规定,自2017年9月23日零时起,凡在贵阳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市民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购房的首付比例将由20%调整为30%;不仅如此,职工家庭累计有过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将不能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还称,未来存量房交易将全面推进合同网上签约;相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联名查处机制,规范代理行为、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规范经纪人员管理。

【责任编辑:李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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