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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厨被指抄袭 一审判定其不侵权

发布时间:2017-09-23 03:09 来源:北京青年报 杨琳

  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就“黄小厨noob市集”被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侵权不成立,判决驳回了北京惠恩咨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今年4月,一篇名为《黄老师,黄小厨方案的钱我们不要了》的文章在网络中热传,文章称,北京惠恩咨询有限公司曾经参与了黄小厨新厨房生活(北京)有限公司“2017黄小厨noob市集”互动策划的招投标。惠恩公司在招投标中并未中标,但该活动最终设计与惠恩提供的设计方案雷同,黄小厨公司有抄袭惠恩设计和创意的嫌疑。黄小厨公司在回应中否定了抄袭一说。

  随后,惠恩公司将黄小厨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惠恩认为“黄小厨noob市集”北京站活动的现场门头、签到处、帐篷与其策划设计相同,举办的一系列活动与其方案相似,黄小厨侵犯了著作权,要求黄小厨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1.6万余元、合理费用8.2万余元,并要求黄小厨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黄小厨公司则认为,策划方案不构成作品,其仅展示了市集活动的构成,属于思想范畴,不应受著作权法保护。惠恩公司方案大量使用了黄小厨公司的自有元素以及往届市集的设计和活动形式,仅在细节上略有增删改动,不具有独创性。

  法院审理后认定,关于入口门头和签到区的设计中用到的图形和几何线条,部分属于黄小厨自有元素,部分属于之前活动中用过的图案,因此不具有独创性。关于印章收集通关卡等活动编排,法院认为这仅是一种创意,活动本身及其规则并非惠恩公司首创,几个活动环节的组合及简单游戏规则的文字罗列,并未形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且最终活动与惠恩公司策划方案中的创意并不相同,不构成侵权。

  最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黄小厨公司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判决驳回了惠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惠恩公司不服,已提出上诉。

  文/本报记者 杨琳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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