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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言值】大货车司机无辜被扣12分,行政处罚违法怎能“有错不纠”?

杨鑫宇

发布时间:2017-09-15 18:05 来源:中青在线 

     不久前,一位常年以开大货车运货为生的司机,在运货路过兰州市安宁区时,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当时,他正开着自己未经改装的货车正常在路上行驶,没想到被当地的交警拦了下来。交警在对他的车辆进行简单检查后,认为他的车子在前方悬挂车牌之处违规安装了“翻牌器”,涉嫌故意遮挡号牌,为此对他做出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

    但事实上,被交警认定为“翻牌器”的部件,只是该款货车出厂自带的配置,与“蓄意遮挡号牌”毫无关系,司机当然不服处罚,于是展开了维权活动。经过数个月的维权,法院终于认定:该行政处罚决定轻微违法。然而令人咋舌的是,法院竟然在认定这一处罚违法的同时,以“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为由,拒绝撤销这一处罚。

    此事曝光后,舆论大哗,所有人都看得出这一裁决有多么不合理。须知,这样的处罚对普通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一名以上路运货为生的司机来说,几乎就是“要命”。扣12分,意味着这位司机的货运驾照将被暂扣和降级。而货运驾照被降级,意味着这位司机至少要用上几个月的时间,才能重新考取货运驾照,再次获得驾驶大货车的资格。

    兰州安宁交警的这一纸处罚,可以说是直接断绝了一个家庭好几个月的经济来源。如果说这样巨大的影响,都能被说成是“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那还有什么事能够被看做是“有影响”?这样的判决理由,于情于理都无法令人信服。

    法院一边认定这起处罚行政违法,一边又拒绝纠正违法处罚,从逻辑上就说不通。知道错了,就该改正,这是连小孩子都懂的道理,明知这起处罚违法,却不撤销,实在没有道理。而反过来说,如果这起处罚确实不该撤销,这位司机确实活该挨罚,那么,法院又何必判决这起处罚“轻微违法”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对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质问作出判决的法院:你们明知处罚有错,为何不愿纠正就这个错误?

    法院或许认为,这种一边认定处罚违法,一边不撤销处罚的做法,可以起到“折中”的作用,让自己两边都不得罪。然而,法律问题容不得半点模糊与轻慢,更不可能有任何“折中”的余地。在这起事件中,凭良心挣辛苦钱的司机,仅仅因为交警的一次“轻微违法”,就无辜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令每个旁观者都为之痛心,做出判决的法院在这种问题上“折中”,根本就是在对他和他的家人造成二次伤害。这起事件让我们看到,在法律面前不讲原则地“折中”,只会损害法律的权威,并且让无辜的人受伤。

    我们期待,这起事件最终能有一个更妥善的处置结果,我们也期待着所有的法律都能严格落实执行,所有的违法行政决定都能被果断撤销,这才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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