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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区污染企业将分批搬离 力争2020年年底搬完

发布时间:2017-09-15 13:3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任明超

    中青在线海口9月1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任明超) 海口市政府日前发文决定,将在未来几年分期、分批搬离城区内的污染企业,以促进工业和环境协调发展,解决工业园区企业排放、噪声等环境问题引发的投诉问题及日益凸显的结构性污染矛盾。

    9月11日,海口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长效机制方案》(下简称《方案》),力争在“十三五”期间逐步消除目前存在的结构性污染矛盾,预防新的结构性污染问题产生。

    《方案》规定,海口解决结构性污染遵循坚持政府分类引导,企业自主搬迁,以及生态立市、严守生态红线的原则。对符合海口产业发展方向和环保要求的企业,鼓励其易地技改实现转型升级,不符合的企业,则采取严管重罚、逐步淘汰的措施;全面合理统筹城市规划,加快完成海口各功能区的设定,设立环保准入门槛,划定生态红线,从规划源头把控结构性污染问题。

    在具体措施上,海口首先在2017年年底前启动新一轮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优先围绕十二大重点产业,统筹安排城市生产、生活和产业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产业园区功能定位和用地规模。其次要做好园区规划环评,从决策源头预防结构性污染:新编制的城市规划和新设立的工业园区,一律要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海口国家高新区、原保税区、桂林样开发区等尚未编制规划环评报告的园区启动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已编制规划环评报告的园区针对结构性污染问题进行专项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进行项目调整;编制港澳开发区“退二进三”产业调整规划方案;在“多规合一”确定的工业园区毗邻区域规划建设住宅小区,应预留足够的过渡间距,同时必须征求市工业主管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意见,预防新的结构性污染问题出现。最后要实施退城入园计划,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确保中心城区及处于中心城区已改变规划用途的原有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只减不增。

    《方案》计划,在中长期内,椰树集团龙华厂区、威特电气、海宇锡板等中心城区企业于2017年10月15前启动搬迁的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年底前搬迁完成;对已改变规划用途的江东等园区的企业2017年10月15日前启动搬迁前期工作,力争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搬迁新大食品、天煌制药等一批企业,2020年年底前搬迁完成。对于符合海口产业发展方向的易地搬迁企业,海口将另行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经济部编辑
【责任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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