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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企业被查如何拯救金融中的“中国大妈”

发布时间:2017-08-24 16:0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盘和林

  8月21日晚间,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浦东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疑似虚假宣传的某全球区块链峰会进行突击检查。这是近段时间火爆的ICO(首次代币发行)众筹领域遭遇的第一波公开检查,但平台方维优元界宣称并不存在问题。

  目前,该公司相关涉嫌违法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但已经引发市场敏感的神经,当天这一消息在部分交易平台上引发了相关代币近200%幅度的震荡,折射出ICO市场风险日益突出。

  所谓的ICO,是指通过发行加密代币的方式进行众筹融资的行为。是区块链公司或自治组织发行初始加密代币,出售给合格参与者从而间接获得资金、用于项目开发的一种融资方式。

  按道理来讲,ICO是一项中立的技术,从金融创新的角度来说,它为一些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也为一些具有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极其可观的收益率。

  类似ICO、比特币、P2P等金融创新项目,并非洪水猛兽,在国外是一些可以包容发展、甚至是值得探索的金融创新项目。问题在于,当前的ICO还处于一个参与无门槛、发行无审核、监管尚处于灰色地带的状态。一方面,ICO的确能够带来几十倍甚至百倍的收益率,“一夜暴富”刺激着各种各样的“中国大妈”入场,实际上ICO的风险远高于股票等投资产品,需要对项目进行识别;另一方面,对代币发行公司没有任何审核,一些非常不靠谱、尚在PPT阶段的项目纷纷涌入到ICO进行所谓的融资,这近乎于诈骗,或许这也是上海监管局认为其涉嫌虚假宣传的根本原因。

  笔者认为,ICO目前还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其风险不仅仅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涉及的虚假宣传,还暗藏着金融风险。

  之所以ICO处于监管空白地带,很大程度上存在一定争议,是因为ICO是拿比特币换代币,而比特币在我国认定是虚拟商品,不是法定货币。但从融资、筹集的比特币是能快速兑换成法定货币的。金融活动是一个高风险行业,无论是传统金融还是金融创新都应当纳入金融“谨慎监管”的视线范围,这无可厚非。对于ICO的监管,不是在于降低或消除金融创新本身的风险,而是在于适度监管,不对其发展进行限制。

  实际上,ICO的风险不在于本身,而在于其主体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风险的暴露程度。因此,微观金融行为的风险监管最为重要的是解决信息不对称,而不是监管的严厉程度。ICO应当设置一定的投资者门槛,或者要求项目及相应的公司强化信息对称性,包括风险的披露程度等。

  对于参加ICO融资的项目公司,同样不在于提高“审核”门槛,这样会抑制金融创新所带来的活力,不利于构建企业多样性融资渠道。但是,强化对欺诈行为的法律惩戒力度是一定要有的。

  应该说,在金融、投资等活动中,让“中国大妈”屡屡中招的并不是P2P、ICO等项目本身,而是其中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除了事后惩戒的行政手段以外,监管部门应将中心转移到解决信息不对的环节之上,按照经济学原理,“中国大妈”也是理性经济人,一定能在风险与收益权衡中作出接近理性的投资选择。

  作者:盘和林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责任编辑:朱立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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