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滚动报道-- >> 热点
APP下载

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 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杭州

发布时间:2017-08-18 17:46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孟焕良 董碧水

    中青在线杭州8月18日电(孟焕良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董碧水)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浙江省委书记车俊为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这标志着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将集中管辖、专业审判涉互联网案件。

    作为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将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点击“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www.netcourt.gov.cn),杭州互联网法院就能提供“网购”般便利的诉讼服务,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每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诉讼参与人的任何步骤即时连续记录留痕,让当事人“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已成为人类生活的第二空间,也在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刷新了法律的概念、司法实践和公众对法院服务的要求。”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深远说,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在线化和去中心性等特征,对现有的法律理论和司法制度产生了巨大的挑战,当事人运用传统司法规则、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成本高、流程长,法院需要为公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在线解决通道。

    为此,浙江在全国首创了“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2015年4月,浙江高院确定由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网上法庭的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购物、互联网借款、网络著作权侵权这三类多发频发的涉互联网纠纷及其上诉案件,并打造了一个开放性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将网络信息技术全面融合进办案流程,把法庭从现实物理空间直接搬到了网络虚拟空间,从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到案件判决和执行,诉讼的全部环节均可以在线完成。“

    据悉,试点以来,全省有15个法院加入该平台,累计处理案件近2.3万件,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 。浙江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的便民利民与取得的成效,受到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的肯定,认为是“重大创新举措,意义深远”。

    但网上法庭的不断发展,对原有的法律管辖原则、司法送达方式和审判证据规则等都产生了巨大挑战,审判机构的主体地位不明确、专业化程度提升不够、诉讼制度和规则不适应、信息壁垒难打破等都成为制约网络审判的瓶颈;同时,网络诉讼的便利性,也带来涉网案件急剧增长,成为人民法院亟待解决的司法难题。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说,互联网时代的纠纷,当事人各方跨越时空而存在,案件管辖弱化了住所、纠纷所在地等地域因素,这使得原本作为“选配程序”的管辖权异议升级为了几乎所有案件都要经历的标准程序,耗费诉讼参与人、法院的心神和精力。

    为解决源于诉讼的差旅消耗等巨大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约定管辖”正在逐渐成为“标配”的选择模式,建设专门承审“约定管辖”型涉网案件的专业法院,势在必行。

    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和浙江省委省政府、杭州市委市政府支持下,浙江高院决心在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实践基础上深化创新,将“互联网+法院”全面升级为“互联网法院”。

    在前期论证和大量准备的基础上,2016年9月,浙江省委政法委和浙江高院分别向中央司改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请设立互联网法院试点,中央司改办和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多次专程到杭调研,最终形成改革试点方案上报中央。

    今年5月1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正式上线“网上诉讼平台”,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5类案件。当事人5分钟起诉立案,原告使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后,在线填写起诉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勾选所需依据的法律条文。系统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最大限度实现网络证据在线一键式引入。同时,系统自动计算诉讼费用,当事人可通过支付宝或网银缴纳。随后,系统自动向被告送达诉讼信息,被告网上登陆查看提出抗辩等。

    据统计,截至8月15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2605件,审结1444件,平均开庭时间仅25分钟,平均审限32天,开庭案件均实现100%在线庭审、在线判决、网上送达,彰显了以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的效率、公开和便民优势。

    今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明确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试点设立专门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杭州互联网法院。

    按照中央深改组的定位,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互联网法院将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运行体系,以互联网与法律双精通的审判团队,集中管辖特定类型涉互联网案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在线解决纠纷、解决在线纠纷,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方案,今天成立的杭州互联网法院将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涉互联网一审案件,包括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等六类案件。

    朱深远说,作为互联网时代探索司法为民的“新载体”和互联网诉讼规则探索的“试验田”, 杭州互联网法院将为深度依赖网络的大众提供便利的在线司法服务,帮助百姓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新型纠纷;同时,通过审理、研究这些案件,对网络平台制定自治性规则进行规范化指引,整合、创设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诉讼规则,防范化解网上各类交易的法律风险,净化网络空间,降低网上维权成本;

    据介绍,以“涉网纠纷在线审”的思路,互联网法院将对现有诉讼进行全流程再造,制定一套标准化、结构化的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包括诉讼规程、庭审规范、当事人操作指南等,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以司法裁判方式划定互联网活动的底线、边界,实现对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治理和推动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完善;

    同时,互联网法院还将探索建立涉网纠纷的“一站式”解决机制,通过整合仲裁、调解、行政机关等其他组织的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个以互联网法院为终端的“漏斗型”纠纷化解通道,促成全社会形成在线纠纷多元化解的生态环境。

    据介绍,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已形成了一套以诉讼平台操作规程和网络视频庭审规范为中心的程序规则,出台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诉讼平台审理规程》《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网上庭审提纲》《网上庭审规范》,破解诉讼主体身份确认难、当事人在线质证难、在线行为控制难等网络审判的难题。

    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表示,互联网法院将强化审判数据结构化、模块化的功能,推进审判业务与技术、数据的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的涉网案件数据体系,建立多位一体的审判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让司法大数据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群众需求,服务经济发展,成为互联网审判公正司法的“校准器”。

    上午九点四十分,随着法官王江桥敲响法槌,杭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次庭审开始。这是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分别在杭州和北京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开庭,笔录由语音输入系统即时完成,经当事人确认后生效,庭审过程进行顺利。

    周强、车俊对网上庭审体现的高效快捷予以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探索,为规范网上办案、提升互联网司法能力和水平提供有益经验。

    周强强调,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新经验,为全球互联网治理作出积极贡献。要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把握规律,推动完善互联网司法新制度、新机制,为全国法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和涉网案件依法处理进行有益探索,贡献中国智慧。

    要准确把握涉网案件新特点,主动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和互联网审判规律的案件管辖、身份认证、电子送达、举证责任等诉讼规则,完善诉讼流程,明确操作规范,推动解决涉网案件审理规则滞后、法律不适应等问题。

    要探索建立新型涉网案件审判模式,构建网络审判流程,健全制度规范,建立高效、便捷、低成本网络审判机制。要落实智慧法院建设要求,坚持“以全程网络审理为原则,线下传统审理为例外”,确保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全程网络化,促进“线上纠纷线上解决”,对因特殊情况不具备线上审理条件的案件,要及时进行线下审理。

    要建立完善大数据中心和一体化线上纠纷解决平台,推动与相关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构建多方参与的网络治理协作机制,实现对涉网风险的有效预警和纠纷的及时解决。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责任编辑:齐琪】
相关文章
你可能还喜欢看
热点新闻更多>>
图片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