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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对困难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

发布时间:2017-07-12 18:13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鄢山宇

  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近日,陕西省人社厅、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7年起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通过发挥政府、高校、社会等各方面作用,整合利用资源,畅通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环境,建立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陕西在校大学生创业可保留学籍

  《通知》明确,陕西省教育厅将指导各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从2017年起,各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制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引导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

  陕西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专项计划, 2017—2020年,全省每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不少于2万人。

  到2020年 陕西至少新增创业孵化基地70个

  省人社厅围绕“厅校合作计划”,指导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5所高校积极创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引领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高校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业孵化工作,以大学生为主要孵化对象,提供低成本或零成本的场地、设施和服务,量身定制创业实训,有效发挥孵化作用。

  到2020年全省新增各级创业孵化基地70个以上。各级人社部门要对各类组织建立的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依据创业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人数,落实创业孵化补贴。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陕西各级人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简化工商登记手续,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开辟“绿色通道”。对创贷扶持的高校毕业生将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加强就业帮扶 力争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半年内实现就业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陕西将建立登记信息反馈制度,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逐个联系、逐一了解登记未就业毕业生需求,提供一次职业指导,帮助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对于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毕业生,将开展就业援助,指定专人负责,提供“一对一”指导和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参加培训见习,优先提供创业扶持,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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