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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助学 筑梦 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07:41 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黑龙江农垦总局教育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党〔2017〕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财〔2015〕8号)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全国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2.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学校-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二)视频大赛

  1. 参赛对象。全国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教师和学生。

  2. 参赛视频内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 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3分钟以内,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学校-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

  4. 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或优盘。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1. 参赛对象。全国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教师和学生。

  2. 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 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校-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学校-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

  三、活动开展

  本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实行两级评选,两级表彰。

  (一)校级评选

  6月26日至8月5日,各学校以全国“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评选出校级优秀作品,并将全部优秀作品推荐报送至全国活动组委会,参与全国评选。

  (二)全国评选

  8月10日至9月10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对各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9月中下旬,组委会在北京举办颁奖典礼,届时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加。

  本次活动共设奖项460个,具体为:

  1. 征文奖:学生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2000元;学生二等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学生三等奖1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500元;教师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1000元。

  2. 视频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3. 宣传画优秀奖:5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稿费800元。

  4. 优秀组织奖:100名。对积极组织动员、积极宣传、积极参与、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获奖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学校。

  所有荣誉证书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个人获奖者若为中国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获赠5000信用卡积分奖励,用于兑换礼品或其他用途。组委会将选取优秀征文、视频、宣传画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号:jybzzzx)”“青云志(微信号:zqbqyz)”定期推送。获奖作品将通过报刊、网络、电视、书册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流程

  (一)活动报名

  参赛者需登录活动网站中青在线(www.cyol.com)报名参加“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四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成功后需在7月2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集齐微博转发后,参赛者须将活动参赛报名表(活动官网可下载)、文字、视频作品以指定方式提交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与本校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

  (二)作品提交

  相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报名表加盖资助中心或学工部门公章,并于2017年8月5日前,将初审合格的参赛教师和学生征文电子版、宣传画作品电子版、学校组织情况申报材料(包括本单位收集的所有参赛作品数量、活动传播资料、活动组织概况)电子版、报名表扫描件汇总发送至qingyunzhi2017@vip.163.com;将参赛视频DVD光盘或优盘2份、宣传画纸质版1份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请标注“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组委会”,邮编:100702。

  毕业生征文参赛作品和报名表由本人直接发送至qingyunzhi2017@vip.163.com。

  五、相关要求

  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本次宣传活动,及时将通知转发有关学校。各校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教师参与此次活动。本次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

  如有问题,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活动组委会进行咨询。座机:010-64098412、64098396、64098417、6409806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点击下载报名表

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赵建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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