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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批367名员额法官宣誓

全国已遴选出12万多名员额法官

发布时间:2017-07-04 05:53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亦君

  本报北京7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今天上午,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内的367名法官向宪法宣誓,完成了“入额”的最后一道程序,正式成为最高法首批员额法官。

  在此之前,全国已有12万余名法官通过法官“入额”遴选,活跃在办案一线。

  自2014年6月开始试点的司法体制改革,包括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以及推动省以下地方人财物统一管理这4项主要任务。

  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

  今年5月,最高法正式启动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选任了首批员额法官。统计显示,最高法首批入额法官共367名,入额法官平均年龄47岁,平均法律工作经历22年,其中博士学历119人、硕士学历205人。

  最高法办公厅、政工党务、纪检监察、司法技术等综合部门均不设员额岗位,10名综合部门入额法官都将交流到审判部门工作。

  最高法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介绍说,最高法对入额人选的要求是:审判员或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助理审判员,突出实绩导向和办案能力。

  最高法首批入额法官均承办过疑难复杂案件或曾参与起草重要司法解释,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

  在确定了首批入额法官之后,最高法将探索组建以入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工协作、紧密配合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模式,强调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对院庭长办案数量按“阶梯比例”方式提出明确的数量要求,并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院庭长办案情况全程留痕,接受干警监督,纳入绩效考核。

  徐家新表示,法官入额不能“一入了之”,此次入额也不等于终身入额。最高法将逐步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入额法官考核不过关、作风不过硬的要退出员额,形成“能进能出”“能者上,不胜任者让”的正确导向。

  最高法今天还通报了人民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4项基础性改革情况。通过各类制度改革,全国法院已有85%的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在立案数年均增长近20%而总编制未增加的情况下,结案率不降反升。

  “经过4年的改革探索,人民法院不断推动制度创新,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已初步形成。”徐家新表示,下一步,各级法院将继续完善配套措施,狠抓督察落实,确保在十九大前基本完成司法责任制等综合改革任务。

  “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各地法院已普遍建立了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取消案件审批,确立法官、合议庭办案的主体地位。”徐家新说,改革后地方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98%以上,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普遍下降。

  不仅如此,各地法院还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灵活组建审判团队,探索新型的审判组织模式。2017年4月,最高法出台《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指导各级法院通过制定权力职责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化审判管理、加强司法标准化建设等方式加强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

  院庭长率先办案也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内在要求。2017年4月,最高法出台《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对院庭长的办案数量、建立保障院庭长办案的工作机制等均进行了明确。

  如今,各地法院普遍制定了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具体方案,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数据显示,去年北京法院院庭长办案13.8万件,同比上升52%,广东法院入额院庭长去年则共办结各类案件48.92万件。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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