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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立法:唱国歌必需“热情的唱” 否则罚款、警告、登报!

发布时间:2017-07-01 08:15 来源:环球网 作者:查希

    【环球网报道 记者 查希】据台湾“东森新闻云”6月30日报道,菲律宾众议院最近三读通过一项法案,内容除提供有关菲律宾国歌《亲爱的土地》 的拍子和节奏等统一标准外,更强制规定民众以后唱国歌必需“热情的唱”,否则将会被罚款。

    报道称,该法案规定:“在公众集会上跟着大家一起唱国歌是强制性的,而且必需‘带着热情演唱’。 在菲律宾现行国歌、国旗法中,并没有使用“强制”这个词。

    另一方面,在播放或演奏国歌时,所有人都必须立正站在国旗前以表尊重,公民在向国旗敬礼时,右手手掌须放在左胸前。 该法律还严格规定了公共场所演奏国歌的节拍:必须在每分钟100至120拍的速度。

    根据该法案,菲律宾民众一旦出现藐视、诋毁或嘲笑等对国歌不敬的行为,将被处以5万至10万比索(约合6693到13386人民币)罚款,同时会受到警告,违法者的名字还会被刊登在报纸上。

    目前,该法案已被送到参议院审理。参与起草该法案的众议员罗德里格斯表示,电影院等场所经常发生不尊重国歌的情况,观众听到国歌也不起立。他说:“国歌体现和表达了人民的理想、抱负、决心、民族主义以及爱国主义,也展现了人民的情操和精神。”

    据了解,菲律宾人对该法案反应不一。有民众认为“热情”这个词“非常主观”,但也有人认为,此举“对急需灌输爱国主义的菲律宾人是一项进步”。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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