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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来浙江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903件,刑事拘留3553人

发布时间:2017-06-30 23:26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剑平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方敏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驻省环境保护厅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 摄)

    中青在线杭州6月30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今天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方敏共同为省人民检察院驻省环境保护厅检察官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环境保护厅的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揭牌。

    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层面公检法机关在省环境保护厅设立联络机构,打造最严环境监督执法省份。今天下午,浙江省政府副省长孙景淼在纪念第七个“浙江生态日”活动上宣布了这一消息。

    汪瀚介绍了省人民检察院驻省环境保护厅检察官办公室的有关职能,将正式派驻检察官在省环境保护厅,行使依法监督涉及环境违法线移送情况,总结破坏环境危害案件的特点等一系列职能。汪瀚要求全省各县市区按省人民检察院部署,根据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同环境保护部门设立合作机构或设立相关工作机制。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方敏说,2015年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该省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119件,查封扣押2475件,限产停产941件。其中,2015年该省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和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位列全国第一。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方敏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环境保护厅的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揭牌。(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 摄)

    方敏还透露,自2013年以来,浙江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903件,行政拘留2114人,刑事拘留3553人,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处于全国首位,惩治了一大批恶意排污、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

    “浙江的绿水青山更多了,蓝天白云更多了。”方敏说,目前,全省地表水221个省控断面,Ⅰ到Ⅲ类水从2013年149个上升为175个,劣V类水从27个减少到3个。69个县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14年的81.1%上升到88.4%,PM2.5平均浓度从每立方米的49μg下降到每立方米的37.6μg。

    浙江是我国较早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省份。10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等发展理念,一张蓝图绘到底。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议,每年6月30日为“浙江生态日”。2012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环保与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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