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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两年 督促关停非法排污企业74家

发布时间:2017-06-27 17:3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邢婷

    中青在线济南6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自2015年7月起,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据统计,两年间,共督促关停非法排污企业74家,淘汰了一批高污染低端落后产能。这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考虑到行政公益诉讼最能体现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属性,最契合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制度设计初衷,试点过程中,山东检察机关将工作重点集中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上,对民事公益诉讼,主要采取通过支持和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充分调动适格主体参与和保护公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统计显示,在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诉前程序案件占96%;提起诉讼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79.2%。从案件领域看,办理环境资源和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案件居多,诉前程序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359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共109件,分别占62.9%和19%;起诉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52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共41件,分别占51.5%和40.6%。

    为顺利开展诉讼试点工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省、市、县三级院强化“检察一盘棋”理念,发挥横向协作一体化机制的优势,建立民行、反贪、反渎、侦监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山东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5%以上来源于内部移送,且线索成案率较高。

    据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既弥补了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缺位,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两年来,通过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各地聚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耕地、矿产等资源保护重点领域,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直排、非法采砂、非法占地等资源环境问题,督促复垦耕地453亩,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7404吨、危险废物4484吨。

    同时,针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一些行政机关存在对污染环境、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行为监管不到位,或怠于追缴拖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水资源费等税费,违规发放各类专项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山东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后,77%的行政机关能够在一个月期限内积极整改到位并回复;对逾期不整改不回复的,各地适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诉讼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截至目前,山东检察机关共督促行政机关收缴行政罚款4863万元,收回各类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3477万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1.6亿元,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接受监督的意识。(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姜继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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