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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行政审判十大案例

2016年最高法新收行政案件2841件 创历史新高

发布时间:2017-06-13 14:01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亦君

    中青在线北京6月1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第一批最高法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这是个案例,是从最高法行政审判庭2016年办理的近2500件案件中精选出来的。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宇表示,受行政诉讼法修改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双重影响,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新收案件2841件(不含旧存),是2015年的三倍多、2014年的近九倍。审结各类案件2469件,结案率达83.13%,人均结案达126.72件,创造了自1988年行政审判庭成立以来的最高历史记录。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审判案例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各级法院“应当参照”使用。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发布的行政审判案例,也可以叫参考性案例,对各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也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参考性。

    三是新闻宣传典型案例。主要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件。深入挖掘这些案件,不仅可以起到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尺度的指导作用,而且有助于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促成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从2014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向社会发布了征收拆迁、信息公开、环境保护、行政不作为、经济行政等领域的60个新闻宣传案例,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首次发布最高法审理的行政审判典型案例,有以下几点考虑:最高法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其作出的裁判在司法裁判当中具有最高的权威性。而且就案件自身的重要性来讲,能够进入到最高法审查程序的案件大多更为重大疑难。因此,与地方人民法院相比,最高法的裁判往往更受关注。

    最高法首次发布本院典型行政审判案例,有助于在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乃至社会公众行为规范方面将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得更好。

    发布综合性典型案例有助于全面展示行政审判发展的最新成就。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数量创历史新高。仅行政庭审结的案件就将近2500件,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和所有行政行为类型,几乎涉及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所有环节的法律问题。本次公布的十个案例,经过了多层次的精挑细选,具有高度的典型意义和代表性。从案例归纳出的要旨来看,涉及诉讼门槛和司法审查过程中的许多重要问题,既包括诉权判断标准的把握,也包括诉权滥用的规制问题;既包括合法性审查原则内涵理解,也包括该原则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运用和行政裁量等诸多方面如何把握标准的问题,内容十分丰富。

    王振宇介绍说,2016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和再审行政案件331549件,同比上升10.6%,新收加旧存案件共计386886件。

    从案件类型分布看,涉及民生的行政案件占比较高,仅仅劳动和社会保障、征收、房屋登记、土地、林业、治安、户籍管理等领域涉民生的行政案件就超过了10万件;从裁判结果来看,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25020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共计32895件,败诉率为14.62%,同比上升0.84个百分点。

    据了解,从涉及领域来看,既有房屋征收、行政强制等常见的行政行为,也有无主财产上缴这样虽不常见但对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一般行政处理;既涉及土地、房屋、林业等案件多发的管理领域,也有交通、税务等虽然案件不多,但也很受关注的行政管理领域。

    对于立案登记制实施带来的影响,王振宇表示,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的现象也应运而生,并在某些局部快速增长。滥用诉权的实质危害在于,大量的司法资源被白白消耗,不能用于争议解决,影响司法救济和服务的正常开展,使得人民法院为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能力因此而被削弱。因此,必须要正视问题的存在并设法解决。

    目前,最高法正在就此进行调研,并尽快出台司法政策。规范诉权行使有两个主导思想:一是规范诉权行使的目的在于巩固立案登记制,巩固修法成果;二是要始终高举诉权保护的大旗,恶意诉讼、无理缠诉本身就不存在值得保护的诉权,容忍这些现象存在,不仅案件本身没有司法救济的价值,而且不利于对于他人的诉权保护。(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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