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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新政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浙江:对到农村急需紧缺专业就业毕业生发安家补贴

发布时间:2017-06-11 20:12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剑平

  中青在线杭州6月1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高校毕业生到浙江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可给予安家补贴。到省内加快发展地区县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确定,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且薪级工资高定一级。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有关部门获悉,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推出十八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举措,并研究制订高校毕业生到省内加快发展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据统计,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人数从2011年的25.4万增加到今年的30.4万,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的背景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一定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省委、省政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

  浙江省新政加大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农村经营管理、农业技术、农村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的力度。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从事公共管理、社会服务以及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其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透露,该省正在研究制定符合县乡机关工作特点的公务员考录测评办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省内山区或海岛县(市、区)机关的执法和“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机关职位,可面向本县(市、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省级机关单位和杭州、宁波市级机关单位招考或遴选公务员,除专业性比较强的紧缺和特殊职位外,均应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其他各市市级机关单位招录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应占本级总招录计划数的50%以上。

  当前,浙江省支持省内加快发展地区事业单位适当放宽学历、学位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优先招聘本地生源、本地户籍或在本地长期生活的高校毕业生。鼓励省、市所属事业单位安排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聘。继续依托高校开展基层农业、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扩大基层定向培养专业范围和规模。

  陈中介绍,浙江省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每年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到各类企业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招聘)。

  浙江新政规定,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并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按规定享受扶贫项目支持、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首次提出,各地要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分解目标任务,抓好责任落实。对不落实或者故意拖延落实的,要及时纠正,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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