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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公安厅出台新规

公安机关办理户籍不得要求额外提供亲属关系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7-05-24 11:09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张文凌

    中青在线昆明5月2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文凌)云南省公安厅今天推出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其中规定,在办理户籍业务中,公安机关能够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和部门间共享信息系统查询到的准确信息,如亲属关系、户口变动信息、社保信息等,不得要求群众额外提供。在此次出台的22条措施中,除了涉及驾照考试改革、边境管理、证照办理、互联网警务、延时办公、消防审批、机动车管理、户籍管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事项外,还增加了公安机关应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规定,从5月31日起,全省所有民用机场的公安机关将提供7天24小时办理临时乘机证明服务;对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紧急申报出入境证件;推广使用“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微信”平台,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受理、网上定责、网上理赔”;开展24小时自助取证服务;未方便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要求窗口单位延时、错时等。

    此外,公安机关将主动接受监督,所有公安窗口统一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器”,搭建网上警务评议系统,公布违法违纪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倒逼22条措施落实。(国内时事部编辑)

【责任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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