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每年将有200万企业职工受益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桂杰)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关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政策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共同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了申领条件、审核程序和补贴标准。申领条件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费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审核程序为:由职工本人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比对、联网查询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综合确定,补贴标准上限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工种倾斜。

    根据《通知》规定,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规定,一方面,鼓励企业职工长期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权利与义务基本相适应的原则。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职工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有利于稳定就业、预防失业。据测算,每年将有200万左右的企业职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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