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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十八严禁”为外事活动戴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7-04-25 13:00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袁战鸿 孙海华

  中青在线西安4月25日电(袁战鸿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孙海华) 为防范外事活动中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日前,陕西省西安市纪委派驻市外侨办纪检组制定出台外事活动“十八严禁”,为外事活动戴上“紧箍咒”。

  “十八严禁”内容包括:严禁在外事活动中发表任何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在外事活动中谈论国内带有政治性的敏感话题;严禁在外事活动中崇洋媚外、奴颜婢膝;严禁参加未经批准的外事活动;严禁擅自向外宾馈赠贵重礼品及纪念品;严禁私自接受外宾馈赠的贵重礼品及纪念品;严禁向外宾暗示或索要礼品及纪念品;严禁将外宾馈赠的贵重物品据为己有;严禁超标准、超规模接待外宾;严禁在高消费娱乐场所和私人会所接待外宾;严禁借外事活动之机变相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严禁借外事活动之机为本人、亲属及其他人员谋取私利;严禁在外事活动中虚报冒领侵占集体利益;严禁向外宾泄露机密事项;严禁在外事活动中酗酒滋事或酒后驾车;严禁在外事活动中评论外宾的宗教习俗禁忌;严禁违规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严禁在外事活动中发生其他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问题。

  据了解,该“十八严禁”内容涵盖了“六大纪律”中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是对外事纪律、外事礼仪礼节等要求的系统梳理和具体细化,更便于操作和监督执行。

  西安市纪委派驻市外侨办纪检组将加强对外事活动“十八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对单位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年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凡是被上级通报、媒体曝光,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西安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将依规依纪从严从重处理。为加大相关问题线索收集,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同时公布,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反映问题线索,及时举报违规违纪人员。

【责任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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