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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揭开上海垃圾跨省倾倒秘密:无害化处理缺口较大

发布时间:2017-04-12 11:31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刘世昕

  中青在线北京4月1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世昕)过去一年间上海生活垃圾被非法跨省倾倒的消息多次见诸报端。今天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在向上海市反馈督察意见时专门提到了这一问题,并指出该市垃圾非法倾倒的根源是无害化处理能力严重不足。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上海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该市垃圾非法倾倒的问题成为督察重点。

  督察组今天通报说,根据有关要求,上海市生活垃圾应于2015年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理能力达到3.34万吨/日,但上海市截至督察时实际处理能力仅为2.4万吨/日,缺口较大,导致垃圾非法倾倒事件频发,生活垃圾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与无资质的个人口头约定,由其承运处理生活垃圾,部分垃圾非法跨省倾倒;嘉定区安亭镇黄渡环卫所违规将生活垃圾及垃圾中转站委托无资质的上海康家有害生物防制有限公司管理,并允许其违规将垃圾运至外省处置。

  督察组还指出,上海市的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突出,老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滞后,安亭生活垃圾处理厂无渗滤液处理设施,每天大量渗滤液长期超标排入污水管网;宝山区顾村垃圾堆场和闵行区朱家泾垃圾堆场已停运十余年,至今未完成封场,渗滤液流入场外雨水沟或直排河道。

  除了非法倾倒垃圾的问题之外,中央环保督察组还着重调查了上海的水污染问题,并认为,以水环境为代表的生态环境质量依然是影响上海城市整体发展的突出短板。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是一些部门降低了环保工作的标准。

  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长三角地区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6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但上海市2015年12月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则将这项工作完成时限推迟到2020年底。

  此外,上海市水务局2015年11月印发《违法排放污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将污水处理设施处于建设阶段导致污水超标排放的情形列为从轻处罚,中央环保督察组认为,此举违反《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

  自降环保标准导致上海一些河段水质下降。2016年,全市259个市级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有88个断面为劣五类,占比为34%。2013年以来,宝山区水环境质量呈现逐年恶化趋势,2015年河流和断面水质达标率比2013年分别下降30.7%和20.7%,16个考核断面全部为劣五类。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上海市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闵行二水厂和奉贤三水厂取水口纳入一级保护区范围。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仍然存在100余台浮吊船长期违法作业,部分浮吊船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上海市今天表示,截至2017年2月底,督察组交办的1893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895家,立案处罚926家,罚款金额6211万元,拘留17人,约谈545人,问责56人。

【责任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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