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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家长亲历加拿大校园欺凌 加拿大这样处理

发布时间:2017-04-11 15:1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保东

  新华网渥太华4月11日电(记者 李保东)最近,中国国内媒体报道的校园欺凌事件,在网上引起关注。为了解加拿大校园欺凌及其处理方法,记者最近走访了几所加拿大学校的老师、警察、学者和学生家长等,并请其中的一位华人家长把自己孩子在校被欺凌的情况写了出来。

  加拿大网站“停止欺凌”(StopaBully.ca)所做的调查显示,加拿大64%的学龄儿童认为欺凌是学校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全国校园平均每7分钟就有一起欺凌事件发生;13岁是欺凌事件高发年龄;50%的高中生认为欺凌是学校存在的大问题;85%的欺凌事件发生时有其他学生在场或目击;12%的学生每周都会遭到欺凌。

  2015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针对网络欺凌的调查显示,20%接受调查的学生在过去三个月里曾经受到过网络欺凌。将欺凌的部分行为与刑事犯罪挂钩,加强教育,是加拿大预防欺凌发生的主要措施。

  明确欺凌行为定义

  加拿大皇家骑警把欺凌划分为四种,分别是物理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物理欺凌包括肢体上殴打、盗窃(破坏)受害人物品、强迫受害人做一些不情愿的事情、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性接触等。言语欺凌包括戏弄、讥笑对方性取向(或性别、种族、宗教、种族或文化等)、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性评论、乱呼其名、散布对方谣言、讽刺挖苦等。社交欺凌包括把当事人当替罪羊、用涂鸦或手势侮辱一个人(使其声誉扫地)、群起孤立某人、把当事人逐出一个团体等。网络欺凌包括在线传播谣言、发送威胁性的短信、通过电子邮件恐吓某人、在社交网络社区取笑某人、假冒他人作怪、窃取和公开某人的身份或个人信息等。

  对于欺凌这一社会问题,加拿大一些学生家长和专家有不同看法和主张。有人认为孩子面对肢体欺凌时要打回去,而“停止欺凌”机构的专家则认为,这样可能会导致暴力升级,有时会造成伤害程度加深。有人认为经历被欺凌可以磨炼孩子的性格,而专家指出欺凌会使孩子失去对他人的信任,损害孩子的自我认知和自尊,影响孩子健康的心理发展。有人也悲观地认为欺凌不可避免,孩子们总会这样做。

  专家指出,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社区一起努力,就可以消除欺凌。欺凌行为可能是模仿家长、电子游戏、电视或电影中看到的行为。根据反欺凌网站BullyingCanada.ca的调查,93%的视频游戏对暴力行为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这对孩子会是一个不良的暗示。

  帮助学生应对欺凌

  为帮助孩子应对欺凌,加拿大专门设立了帮助热线电话(1-800-668-6868),对孩子如何避免遭受欺凌提供指导性建议。比如平时多交一些好朋友,经常与大家在一起,避免经常一个人,目光不要经常看着地(显得很孤僻和软弱),不要离开成人的视野,不要接触帮派和毒品,参加各种体育运动队,遇到事情要说出来等。

  加拿大红十字会建议,通过提高学生和社会对欺凌现象的认识和重视来防止欺凌事件的发生,主要方法有:积极参加反欺凌的粉红色衬衫日、举办参与欺凌预防周、设计宣传网站、设计宣传海报、把校内计算机屏保设为与欺凌预防相关的信息、举办反欺凌短片比赛或艺术比赛、向学校或家长团体发表关于欺凌预防的演讲、创作播放反欺凌歌曲、组织以反欺凌为主题的跑步或音乐会等。此外,通过特别活动加强反欺凌教育,比如每年10月为防止虐待儿童月,11月19日为世界防止虐待儿童日,11月20日国家儿童日,12月20日为加拿大签署“儿童权利公约”周年纪念日等。

  加拿大皇家骑警国家刑事犯罪预防中心设立的反欺凌教育警醒项目也多达9项。警方还建议,作为欺凌行为的受害者,应该离开现场,记录下来受欺凌的细节,告知自己信任的成人,或者致电“帮助受欺凌儿童热线”,也可以向校方报告。如果欺凌行为涉嫌违反刑法,则可以报警;如果涉及网络欺凌,所有社交网站都有相关的举报措施指导。

  推出校警项目教育

  2007年,多伦多一名15岁的学生Jordan Manners在学校遭遇枪击身亡。为了防止悲剧重演,多伦多警队在2008年推出了校警计划(School Resource Officer Program),在多伦多30所高中派驻30名警察,2011年增加到46所高中,以加强和促进与学生、老师的联系。这一校警模式目前也在温哥华、卡尔加里、渥太华和温尼伯格等市推广。

  2011年,多伦多警队曾对该计划做过一次评估。指出校警通过与学生的日常交流,既传输了法制观念,又了解了治安信息,还使学生们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警方沟通。学校200米范围内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学生对警察的好感增加67%,93%的学生感到安全。

  大多伦多地区的约克区警员韵宁,曾经长期担任辖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反欺凌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就约克区教育局的所有学校来说,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反欺凌教育,从六年级开始由警方进行法制和专项问题教育。内容涉及基本法律常识、校园欺凌、网络欺凌、商场盗窃、帮派、枪支犯罪、毒品犯罪。

  之所以从六年级开始,主要是因为六年级学生基本上是12岁。在加拿大对于违反法律的人,不论年龄大小警方都会予以拘捕,但如何处理有所不同。按照加拿大法律规定,12岁以上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加拿大还有专门的《青少年刑事司法法》(The 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规定对违法青少年有五种处理方法。包括不予指控、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社区服务和刑事指控等。

  加拿大皇家骑警提供的关于欺凌的资料显示,有些欺凌行为是触犯刑法的。比如死亡威胁,无论是当面的、网络上的、或是通过电话或者短信发出的都包括在内;严重的身体伤害;威胁、骚扰,表现为通过各种方式骚扰、威胁对方,使其感到不安全;或者未经对方同意就散布其亲密图片、裸体或性行为照片等;袭击他人的行为,包括推搡、绊倒、拍打、击打或朝人吐痰等过激行为。以上这些行为都属于刑事犯罪,警方根据调查将决定是否提出刑事指控。2015年3月,加拿大《刑法》添加关于网络犯罪的条款,以保护加拿大人免受网络刑事犯罪的侵害,其中就有涉及网络欺凌行为的条款。

  韵宁认为,将欺凌行为和刑事犯罪挂钩,而且有无限的追溯期,增强了对欺凌行为的威慑力。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傅晓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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