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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牌照共享电动单车仍在运营 交管局曾紧急叫停

发布时间:2017-04-08 08:0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刘思佳

  红领巾公园附近停有多辆共享电动单车

  近日,北京街头出现了一种红黑色相间的共享电动单车,车辆尾端挂有白底黑字的“车牌”。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发现,该款名为“电斑马”的共享电动单车可用手机APP进行约车,但所悬挂的“车牌”并非交管部门核发的电动车车牌。对此“电斑马”的客服人员称,公司正在给车辆上车牌,“没有车牌也可放心使用”。

  街头又现共享电动单车

  近日,北青报记者留意到,在北京街头出现了一种共享电动单车,该款名为“电斑马”的电动单车车身为红黑色相间,车尾悬挂黑底白字E-BJ开头的“车牌”,车辆的外形等与普通助力车无太大区别。

  在“电斑马”位于红领巾公园南门的租车点,北青报记者看到,该租车点共有8辆电动单车分为两排停放在公园门口,车辆停放处的一角有一台充电设备。据公园停车场收费人员称,“电斑马”并非近日投放在此,早在去年就已经投放,有工作人员专门在这里维护。

  该租车点的“电斑马”工作人员说,他们主要是负责维护这些车辆,给车充电。对于车辆是否有正规的牌照,是否合规等问他,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并不了解这些,只知道车上挂有“牌照”。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电斑马”目前还没有押金,车辆使用价格为8元/小时,每次使用需要额外缴纳1元的保险费用,骑行结束后可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等进行结算。

  交管局曾紧急叫停共享电动单车

  北青报记者在 “电斑马”手机APP的安全注意事项中看到有相关提醒,“电斑马提示用户将速度控制在20km/小时以内”。不过,有用户向北青报记者反映,“电斑马”在承载两人的情况下,速度可以达到35km/小时。北青报记者查询相关法规发现,根据我国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以下简称“国标”)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且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然而,北青报记者探访时看到,一名男性骑车者在载着另一名女性乘车者骑行时,“电斑马”的行驶速度非常快,且骑行者没有佩戴头盔,而且“电斑马”没有自行车式的脚踏板。

  今年3月7日,北京市交管局曾就共享电动自行车问题发布通报称,“在朝阳、通州等地,一些共享电动自行车拆除了脚蹬,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也未登记上牌,属于违法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已紧急叫停。”

  未上牌电动车不可上路

  “电斑马”客服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该共享电动自行车已经在北京市场已投入使用半年左右。现在在北京地区共投放了大约800辆电动车,且每辆车都拥有保险。

  在使用方面,使用“电斑马”电动车时无需交付任何押金,骑行人也不需要相关的驾驶证明。“电斑马”电动车的使用费用收取方式是以小时为单位收取费用的,每小时8元。除了使用费用外,每次使用“电斑马”时平台都会另行收取一元钱作为骑车保险。

  对于“电斑马”是否合规的问题,客服人员表示,虽然“电斑马”电动车现在还没有牌照,但是这都不影响单车的正常使用。客服称,“电斑马”公司正在给车辆上车牌,“没有车牌也可放心使用”。

  对于客服的说法,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没有取得正规号牌的电动车是不可上路的,就算是号牌办理期间,如果没有取得临时号牌,车辆也不可上路行驶。

  今年2月,本报曾报道过,北京市海淀交通支队曾因“小蜜”公共单车没有车辆牌照和其他不合规的问题,紧急约谈“小蜜”公共电动单车相关负责人,并要求该公司将试点投放车辆全部收回。

  文并摄/本报记者 王天琪

  实习记者 刘思佳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姜继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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