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APP下载

网购枪支配件,爱打猎的小伙私自组装气枪获刑

发布时间:2017-04-07 14:38 来源:钱江晚报 

  网购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不少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在建德工作的安徽小伙小崔喜欢打猎,也喜欢枪支,于是从网上买来配件自己动手组装了两支气枪,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最终被判处刑罚。近日,建德市检察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对小崔提起公诉,建德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崔在建德从事废品收购工作,因为喜好枪支,又苦于没有,于是灵机一动,更先后花费2000余元在多家淘宝店购买了钢管、瞄准器、钢珠等不同的气枪配件。并在网上搜索了相关资料后,自行摸索组装成2支气枪用于打猎,平时就存放住处。事后被公安民警查获,案发后,小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两支疑似气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

  本案公诉人说,弹药是指含有火药、炸药或者其他填充物,爆炸后能对目标起毁伤作用或者完成其他战术任务的军械物品。其基本特性是“爆炸”,该案中,小崔从网上购买了若干钢珠弹作为气枪的“子弹”。钢珠弹明显不符合该特征,不属于刑法认定的军用子弹,亦不符合其他非军用子弹的特征,不能认定为弹药,故而小崔购买钢珠并持有的行为不构成非法买卖弹药和非法持有弹药罪。

  但小崔自行学了简易气枪的制作,之后多次在淘宝多家店铺购买了相应配件,并自行摸索将气枪组装而成。因此,他并不是在网上购买的成品拆装件,而是融合了其智力、劳力和财力自行组装的。所以,小崔没有非法买卖枪支,不构成买卖枪支罪。但是,小崔的行为符合“制造”的定义——即“把原材料加工成适用的产品,或将原材料加工成器物”。根据刑法关于非法制造枪支罪的构成要件,制造军用枪支1支或者非军用枪支2支即构成刑事犯罪。

  因此,小崔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2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小崔组装的枪支刚刚达到枪支的认定标准,且数量上也刚刚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2支。加上其组装枪支的目的是用于打猎,并只在其住处附近试了两次气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应区别于一般的非法制造枪支罪。且小崔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检察官建议对其适用缓刑。经过市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小崔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齐琪】
你可能还喜欢看
热点新闻更多>>
图片阅读更多>>